1927年生於河南鄭州,1947年考入朝陽大學法律系。1949年2月,參加接管北平地方法院。1956年,受命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顧問處。一年後被劃為北京律師界第一個右派分子,開始了長達15年的勞改生涯。1972年結束勞改,入北京市垂楊柳二中教書。1979年7月,張思之重返律師界,隨即出任「江青四人幫兩案」辯護小組負責人。自此,代理多起政治刑事案件被告辯護,包括1981年李作鵬「林彪反革命集團案」、1991年王軍濤「顛覆政府、反革命煽動案」、1992年鮑彤「洩露國家機密、反革命宣傳案」、1994年高瑜「洩露國家機密案」、1995年魏京生「陰謀顛覆政府案」、2003年鄭恩寵「洩密案」等。著有《律師實務》、《我的辯詞與夢想》。2008年獲佩特拉·凱利獎。現任中國北京市吳欒趙閻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名譽理事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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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之小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