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世界中,精神到底占有一个怎样的位置?黑格尔对精神现象作过系统的研究,他的《精神现象学》就被称作“黑格尔的圣经”,虽然偏重的是普遍精神,仍不失为一份富于原创意义的遗产。但是,他的继承者接受的只是群体的、历史的、理性的、本质的、统一的部分,而抛弃了个体的、经验的、感性的、现象的、差异的部分,抛弃了深蕴其中的合理的内核,一种否定的精神。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不是被看做政治动物就是被看做经济动物,精神被等同于意识形态,它只是物质的附庸。所谓权力意志,实际上也是物质化了的。马克斯·韦伯作为社会学家,一个伟大的思想成果,则是肯定精神文化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在著名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他指出,正是新教的宗教精神,一种新的价值观,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在欧洲的发展。在这里,精神对社会制度的作用是决定性的,杠杆一般重要的;至于精神创造物本身,其作为原动力的存在就更不待言说了。

  精神就其本源状态来说是开敞的,澄明的,充沛的,流动飞扬的,然而,在不同的地域和时代里,在不同的民族、阶级和个人中间,难免要发生变异,而可能呈现为浑浊,凝滞,沉重,涸寂如茫茫戈壁。个人是精神的实际担当者,由于不堪重负,于是有呻吟,有控告,有呐喊。诗不为诗人所独有,惟有而未能言,诗人为之语,则握住一弹,心弦立应,是为伟美之声。鲁迅在《摩罗诗力说》中,集中于精神方面解说诗人的职能,其中,极力推崇摩罗诗人,其实是异端诗人。他把对主流社会的挑战反抗看做是自由精神的极致,这样概括摩罗诗人的共同特色:“大都不为顺世和乐之音,动吭一呼,闻者兴起,争天拒俗,而精神复深感后世人心,绵延至于无已。”鲁迅认为,自由精神不是一个民族所固有的,与其说是先天的赐予,无宁说是斗争的产物。所以,真正的诗人,一定是“精神界之战士”,一反历来的“罪恶之声”,而能“作至诚之声,致吾人于善美刚健”,“作温煦之声,援吾人出于荒寒”。鲁迅在另一篇短文《诗歌之敌》里有一段话,说到博大的诗人“感得全人间世,而同时又领会天国之极乐和地狱之大苦恼的精神”。其实,这也正是鲁迅诗学的精髓。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