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温新政系列之十二:

与台湾和平发展2003年3月11日,胡锦涛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台湾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二是要大力促进两岸的经济文化交流;三是要深入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四是要团结两岸同胞共同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005年3月4日,胡锦涛就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提出了四点意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4月29日,胡锦涛会见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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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