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事实 越是诽谤:真实是新闻自由的理由

徐 贲

 

 
费城的爱特华特·肯特博物馆离美国独立宫不远,博物馆收藏着一个5盎司半的小金盒,上面携刻着一行拉丁文:由品德而非金钱获得。费城律师协会每年都会将这个小金盒的复制品作为奖品,赐送给协会离任的会长。这个被称作“安德鲁·汉弥尔顿盒”的小金盒,是美国人从独立前继承而来的言论自由象征。

  
1735年,来自费城的律师安德鲁·汉弥尔顿为纽约的《纽约新闻周报》出版人曾格(John Peter
Zenger)打赢了一场由殖民地政府控告他“诽谤”的官司,成为早期殖民地美洲人民胜利捍卫“新闻自由”的一个里程碑。

当时纽约州殖民地的最高长官,总督威廉·寇斯比被民众视为「一个恶棍州长」,在历史学家的描述中、他是一个“作恶多端、贪婪、妒忌、易怒、迟钝、没有文化、高傲”的家伙。反对派人士詹姆士亚历山大(James
Alexander),决定要创立一份独立的政治报刊,他与曾格接触,希望发行一份称之为《纽约周刊》(New York Weekly
Journal)的政治性报纸,当时曾格是一位从事宗教性刊物制作工作已有六年时间的媒体人。《纽约周刊》的宗旨之一就是要揭发寇斯比的恶行。

 1733年11月5号,曾格发行了第一份的周刊,内容包含揭露寇斯比非法干扰民众党候选人路易斯莫里斯(Lewis
Morris)竞选。尽管寇斯比非法干扰,莫里斯
莫里斯仍然赢得选举,《纽约周刊》详细叙述了莫里斯当选后的庆祝活动,从商船上施放庆祝烟火,同时「在莫里斯上街头时、民众大声欢呼、还为他准备了壮观的庆祝节目。」

  《纽约周刊》接着又发表社论,揭发州长其它想要箝制出版自由的可疑行为,更向民众说明出版自由的重要:“失去出版自由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失去更多的自由,因为出版自由是自由思想中的主干,几乎可说是最应受保护的自由权力,即使只是限制出版自由、都可能有十分重大的影响;没有任何国家应该剥夺人民自由言论、写作或出版的自由,或是因而丧失全部的自由权力、成为奴隶。

 寇斯比忍受了周刊攻击几个月的时间,决定必须要让该周刊停止发行,第一波禁止周刊发行的动作发生在1734年1月,由首席法官迪蓝西召开大陪审团会议,以「煽动叛乱诽谤」罪嫌控告曾格,控告的理由是,无论言论人所言的内容是否为事实、若言论涉及毁坏当局或政府或宗教的信誉,均应治罪。在大陪审团一再拒绝起诉的情况下,寇斯比强行命令法官必须开出法院逮捕令、捉拿曾格到按;在1734年11月17日,曾格被捕,拘禁于纽约旧市立监狱,监禁期达八个月。

 在审判时,检察官告诉陪审员:曾格「是个具煽动性、常常传布错误讯息与煽动性诽谤讯息的印刷人」,「恶劣且具恶意的」创造出「诽谤、丑化、中伤」州长寇斯比与官员的消息。诽谤成罪的根据是破坏社会和谐,“诽谤……会造成人们争论、引起不和谐、甚至造成诽谤与被诽谤双方产生流血冲突」。

 来自费城的安德鲁·汉弥顿是的辩护律师。在辩护中,他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法理立场:事实是对诽谤指控的最合理反驳。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立场,它宣告,如果法不合理(任何对政府的批评,不管是否为实,都是诽谤),那就不该遵守这个法。汉弥顿对陪审团说,陪审团拥有超越所有争论的权力,决定法律与事实为何,也因为他们相信法律,更应该要这么做;让法庭判决这些文字是否涉及诽谤、等于是放弃陪审团权力的作法。

让人民可以决定设那么是事实,就必须有新闻和出版自由,汉弥顿的辩护至今仍然是一个经典之作:他说:“出版自由是一种基本权力,更进一步说、是一种所有自由人们都应有的权利,得以在受到伤害时发出不平之鸣;人们有权力公开强力抗议滥用权力者的行为,……表明自己坚信的价值观。……
失去自由……会助长了压迫人民力量的成长,甚至摧毁了国家。”他还说:“权力就好比是河流一样,在适当水量的状况下,河流是美丽且有用处的,但若河水泛滥,就会造成灾难,让淹没的地区彻底被摧毁、荒芜下去。这种状况如果是自然力量造成,我们只能尽力保护好自己,但明智的人都知道、自由正是人类应该尽全力保护的东西,这是唯一能抵制违法滥用权力的堡垒,避免遭受野心份子侵害个人人权……在我们服从当权者的领导时,同时也应该严格监督当权者的行为。”

曾格案发生在美国有《独立宣言》和宪法前。后来,《独立宣言》确立了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政府官员不再凌驾于人民的批评之上。而美国宪法修
正案更是清楚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和新闻自由权利。从此公民可以不仅用事实,更用公民权来直接保护自己不受官员的权力侵犯。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