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佳酿酒瓶_酒标_第1张_酒标收藏

二房佳酿酒瓶_酒标_第2张_酒标收藏


人告诉我上个月有些创意界人士湊了“五大三俗策划”,准备兴师问罪。不料“反三俗”半路搁浅也就不了了之了。据说“五大三俗策划”中有“二房佳酿”,有
“中央一套”,还有不久前本博秦全耀的“天上人间日总会”。“日总会”何罪之有?罪在一个“日”字不雅,“日总会”“日”了夜总会呗?

2009年,教育进展国际评估组织对全球21个国家进行的调查显示,中国孩子的计算能力排名世界第一,想象力却排名倒数第一,结论很熟悉,中国孩子的创造力被传统教育扼杀了。当然这里面少不了欲加之罪。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遭取缔的“二
房佳酿”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文字狱”。山东沂蒙山革命老区沂源县的一家酒厂为了迅速打开市场脱贫致富,想出了一个精妙的商标设计图案:一个农村妇女坐在
两间房子前,构成“二房”;这个美女手捧美酒,可称“佳酿”。两者结合,这个酒厂想出来的商标就是“二房佳酿”。妙啊,厂领导在激动之余,立即派人向国家
商标局申请注册。但是,迎面一盆凉水:申请被驳回,不久“二房佳酿”消声匿迹了。原来,商标局认为,以“二房佳酿”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中
的:“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起初,“二房佳酿”上市效果不错,被媒体爆光后,全部收回销毁。老秦不解“二房佳酿”完全可以理解为用两间房子酿出的美酒,为什么有人偏偏把它当成“二房”。在这样的大坏境教育下,中国孩子怎么会有想象力……

“要翻墙,用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