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协会被否了 好得很

 

2010-9-14 每日经济新闻

 

   
据报道筹建三年多的上市公司协会被否,这实在是近期证券市场难得的好消息。

 

   
行政插手上市公司事务已经到了可笑的地步,集权也已经到了可笑的地步。上市审核权到了证监会,休戚相关的交易所只能坐冷板凳;对于上市公司与证券公司的培训事无巨细,统统包办。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统统参加培训,否则不能上岗。

 

   
培训中心应运而生,于是乎,管你是专家、教授还是业界翘楚,统统参加培训,16学时,上缴数千学费。上有所好,下必甚焉,笔者粗粗在网上一搜,各地证监局就有资本市场内幕交易防控培训班等各种名目的培训,时间一两天,学费千余元,学了什么暂且不说,生财有道是铁定的事实。培训之后拿好证书,一旦出门,概不负责,对出事的独董、董事等,证监会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金融业方兴未艾,民间金融中介机构本应是大发展的时期,就在主管部门的一手包办下,失去了生存的余地。

 

   
以证券业律师论,按照中国证监会法律部2000年发布的《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关于证券从业律师事务所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相关业务资格认可有关问题的通告》,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及上市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具有司法部、中国证监会确认的证券从业资格。

 

   
财务顾问也有紧箍咒。2007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对此前由上市公司自主聘任的财务顾问发放牌照,实行“资格许可和持续监管”。2008年6月,上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称“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该管理办法打算建立以财务顾问主办人为核心的财务顾问业务监管体系,同时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获得资格的前提,是通过中国证监会举办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专项考试。虽然资格考试至今没有举办,但“掐死了所有为并购重组服务的民间财务顾问机构”。根据规定,证券公司作为机构可自动获得财务顾问资格,一些民间的财务顾问公司只能依附于券商的牌照下开展业务。

 

   
如果可以的话,相信证监会下一步就会把阳光私募也管起来,既然基金一对多业务打不过阳光私募,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阳光私募给圈进自留地,这样一来,就“率土之滨、莫非会土”了。不过,如果以中国管制下的公募基金、证券公司与国际竞争,恐怕怎么打怎么输,看看出海的QDII就明白了。

 

   
上市公司协会更搞笑,本来证券业协会就是二政府,而权力上交之后的上市公司协会就是圈地运动,让地方协会听命于统一的号令,进行一轮财富再分配。

 

   
我国目前有证券业协会,运作良好,是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有些自律色彩,官僚气息不重,最高权力机构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为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截至2010年6月17日,协会共有会员332家,其中,证券公司106家,基金管理公司60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9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3家,资信评估机构5家,基金评价机构5家,特别会员58家(其中地方证券业协会36家,基金托管银行19家,证券交易所2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1家)。

 

   
我国也有上市公司协会。全国十多个省份的地方性上市公司协会已运营数年,受地方证监局管理,进行自律性管理和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交流、考察、调研等。部分地方上市公司协会与当地的证券业协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现在莫名其妙多个上市公司协会,纯属叠床架屋。

 

   
说到功能更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除了自律以后,据说还包括为上市公司推荐、选派独立董事,以保证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进一步推进中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任务还包括建立相关职务的专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

 

   
看看,手都直接升到上市公司的独董位置上去了,实在是升得太长了,上市公司协会选派独董就能保持独立吗?是把协会的旗帜插到每个山头上吧。至于相关职务的专业资格认证考试,现在考试、培训已经多如牛毛,所谓考试不过再刮一层皮。

 

   
把上市公司协会的妖蛾子主意否定了,说明还是有明白人,说明市场化受到保护,是大好事。乱出主意的人、想分一杯羹的人,该清静一些了。

 

注:忙碌的一天过去了。

   
写秦晓的时候,思考普世价值。支持普世价值观念。

   
在集权的过程中,有人把垃圾当黄金塞给公众,并且在公众耳边唱起催眠曲。

   
蓝筹股也罢,黄铜当金的中小板公司也罢,新红楼也罢,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