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泽远 报道

北京

官方媒体昨天发表文章再探中国的灰色收入,指目前灰色收入存在谋取对象“公款化”、谋取方式“集团化”、氛围“正当化”三大倾向,严重缺乏透明度,是一个亟待破解的严肃命题。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不久前发表研究数据说,中国灰色收入总额高达5万400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万1400亿新元),比2009年中央财政总收入还要多。

但国家统计局官员近日在该局官方网站上连发三篇文章反驳王小鲁的说法,指王小鲁课题组使用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有值得商讨之处,最终的推算结果也明显偏高,强调灰色收入“难以计算”。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出“规范灰色收入”,但后来经官方讨论后被删除,删除的主要理由就是因为灰色收入难以界定和统计。

新华社下属的《半月谈》杂志昨天发表系列文章说,虽然“灰色收入”问题没能最终写入正式的政府工作报告,但许多人认为,其出现就意味着政府已经开始注意到并下决心要“碰这个问题了”。因为,要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首先要摸清“家底”,而家底难摸清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就是规模庞大的“灰色收入”的存在。

文章指出,由于中国收入分配渠道复杂,同时缺乏基础性的国民收入纪录制度,居民收入渠道呈现五花八门的状态。灰色收入已经渗透到了中国社会各行各业,回扣、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稿酬等名目繁多。

同时,学者和官员对灰色收入的定义也不是很清晰。王小鲁认为,灰色收入主要的来源一是公共资金的流失,包括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拨款;二是金融腐败,主要是官方贷款和民间贷款巨大的利差为金融机构提供的寻租机会;此外还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的寻租行为以及土地收益的流失;最后是垄断行业的收入。

“灰色收入”有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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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媒体: 灰色收入问题 亟待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