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举国上下高呼“教育去行政化”“校长摘官帽”之时,深圳大学饮了“头啖汤”——本月起开始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改革后全校都将“无官”,校长则相当于CEO,不再是正厅级干部。这是深圳大学副校长李凤亮在日前举行的“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开放”研讨会上透露的消息。(新快报9月17日)

深圳大学的改革——全校推行职员制、聘任制,不签约不聘任,教师岗位不再是“铁饭碗”,去留与教师的教学、科研成果、服务学生等情况挂钩——让我想到了10年前在我国985高校所推进的全员聘用改革,具体的操作细节有差异,但思路基本一致,就是要通过改革,让教师出活,提高办学质量。然而,众所周知的是,985高校的改革并不成功,反而催生了严重的办学功利化以及学术腐败。

分析起来,全员聘任制的失败,主要在于思路出错,不应该是提高所谓效率,而应该是建立按照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办学的基本管理制度,同时缺乏两大基本前提。

其一,学术共同体评价。教师的聘任,无疑发生在学校行政与教师个体之间,但对教师的评价,却不能由行政操作,教育与学术的评价权应该归属教师共同体,而所有高校在推进全员聘用时,实行的还是行政管理与行政评价,因此,对教师的考核指标,就是各项可以突出办学政绩的行政指标,包括发表论文数、申请课题、申请专利、获得经费等情况,这直接把教师们变为“学术民工”,同时也造成急功近利的学术泡沫和各种弄虚作假,一些坚守学术理想与教育理想的教授反被边缘。

其二,学校校长职业化。教师的聘任,要不受行政制约,除了行政交出评价权之外,还应该实行真正的行政权与学术权、教育权分离,这就是行政官员(校长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从利益回避出发,不能再从事教育与学术研究,不能利用职权为自己争取教育资源与学术资源。在过去10年中,各高校并没有推进这一改革,其结果是近年来评选的国家教学名师,80%有各种行政头衔,去年的100位名师中,校座就有20位;新当选的两院院士,也有超过80%有行政职务。这对教师的教学与学术积极性打击是致命的,可以说,这样一来,根本没有正常的教育与学术评价可言。

深圳大学此次改革,力图在去行政化方面有所突破。比如,行政部门的正副处长和政府的正副处长脱钩,设立三四级岗位,规定院长、副院长都是教师岗位,不是官,均由教师担任,学院的党委书记也由教师来担任;学校成立“布衣教授人事委员会”,由13名普通教授把关人事,等等。

根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已是大势所趋,深圳大学率先提出校长不再是厅级官员,这是符合改革方向的,然而,这也不是深圳大学说不是就不是的,要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需要组织部门、教育部门对学校拨款方式、校长遴选方式、学校管理模式进行统一调整、部署,否则,就是“换汤不换药”,或者名义“取消”,实质“套用”——国企改革与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都是前车之鉴。

另外,校长是否真正只是学校的“CEO”,走向职业化,不再从事学术研究、不再参与学术资源的分配,这十分关键。从深大“规定院长、副院长都是教师岗位,不是官”分析,这与之前的“双肩挑”并无不同,也就是说,行政干部,还是主导教育与学术资源配置,并参与分配。“布衣教授人事委员会”也存在同样问题,这个委员会是完全独立运作,还是受命于行政,至关重要。客观上说,有关现代大学制度的“概念”在我国大多高校或多或少都有,包括理事会、董事会、学术委员会、教授会,但所有这些都与现代大学制度真正的内涵大相径庭。理事会成为募捐机构,大多学术委员会被闲置,只是摆设和工具

深圳大学的人事制度改革,可谓国家教改语境下的首起大学改革,其改革成败无疑具有示范效应。笔者的期望是,政府部门依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应加快推进取消行政级别,建立级别取消之后的新的学校管理模式、校长任命机制、校内行政人员管理与薪酬体系,切实落实学校的各项办学自主权,为学校的改革扫除体制障碍;而学校,也应该以去行政化为基本思路,积极培育所有大学教师都有参与权、决策权的教授委员会,以及学术民主选举产生的学术委员会,清晰界定行政权、教育权与学术权,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全新的教师管理制度与评价制度。只有发挥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的学术管理、评价作用,在此基础上推进全员聘用,改革才能避免重蹈985高校的覆辙。
http://user.qzone.qq.com/622007992/blog/1284847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