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死亡毁了这么多人:电影《线人》

 

 

                             
 

 

   当年,法学院有位才华横溢的朋友,多年来肆意挥霍才华和肉体。最近他又杜撰一篇小说,叫《原谅我热爱毁灭自己》。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他和当年意气风发的同学们。从某个意义上说,在我们法律系,没有一位教师和学生,至今尚未背叛对法律的信仰。但我和他远离法律的方式,代表着两个极端。我从看得见的法律,归向看不见的福音。他从看得见的法律,投奔看不见的虚无。法律,就像一个同学见面时,再也不会约在那里碰头的老酒馆。那里尘埃中有腥臭,阳光中有腐朽。那里轻柔的吉他,像一曲无词的判决书。

 

   
就像廖启智在片中绝望地呐喊,“差佬靠得住,母猪会上树”。我第一次听这句台词,是在20年前。不能不佩服香港电影,有股犟脾气。他们不断重复,不停演绎,用整整一代人的光阴,把这句台词化作了警匪片的灵魂。这就是类型片的价值。一旦类型片找到了它的价值支点,就能成为深埋在社会潜意识中的文化隐喻。

 

   
“警察和黑社会”,是香港电影人贡献给当代华人文化的,一种最强大的世界观模型。就像在童话中,王子和公主是一个论述爱情的模型。在旧约圣经中,牧人和羊群,是一个论述上帝与人关系的模型。而“警察和黑社会”,已成为我们理解人生苦难和国家秩序的文化母题。当年,金庸和古龙的武侠之所以风靡,也因为他们的文字,构成了那个新旧交替时代的世界观模型。以至于当年,我读了孟德斯鸠和伯尔曼后,从法院实习回来。在那些苦闷的夜晚,却只有再读《笑傲江湖》,在梦里抽刀断水,人剑合一,才能抚平腐败的司法界对青年于连的创伤。而这十年来,国内古装片的失败就在于找不到价值支点,无法借助飞檐走壁的侠士,为当代中国社会提供一种稳定的文化隐喻。

 

   
今天,妻子们说,丈夫靠得住,母猪会上树。同学们说,老师靠得住,母猪会上树。农民说,干部靠得住,母猪会上树。市民说,政府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但委屈的执政者们,何尝不在密室中感叹说,媒体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我的眼前,就出现一副壮观的画面。就像诗人艾略特在《荒原》中,引用旧约《以西结书》,描绘一片布满了骸骨的人类荒原。然后诗句一转,说,人群簇拥的伦敦桥,何尝不是这荒原的一部分?但丁在《地狱》中,描写人类在地狱的边缘排队,他惊叹说,“这么长的一队人,我从未想过,死亡毁了这么多人”。

 

   
艾略特直接把伦敦桥当作地狱之门,引用了这惊心动魄的句子。他指着桥上的人群,说,“这么多人,我没想到死亡毁了这么多人”。

 

   
我观影后浮现的画面,不是骸骨,而是在国家广袤的荒原上,无数母猪拼命向树上爬去,许多掉下来,许多又努力向上。空中,是一片欣欣向荣的哀嚎。

 

   
其实福音书中,有一个更令人寒战的画面。有些鬼附在人里面,耶稣赶他们出去。鬼就离开人,进入远处一群吃食的猪。于是猪群忽如狂牛,一路闯下山崖,投奔怒海,跌下去死了。

 

   
线人是悲剧。制造线人的国家机器也是悲剧。猪狗不如的黑社会,猪狗不如的警察。这是香港电影胜过好莱坞的地方,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如痴如醉地唱衰城市的执法体系。反复在个体的穷途末路中,追问法律何为?

 

   
法律到底能做什么。一旦法律以为自己能做更多的事,法律就开始堕落。这是为什么我们相信“程序正义”的原因。不是相信程序本身,是相信在程序之上,也就是在人间法律之上,这世界有稳如泰山的公义。

 

  
相信法律的意思不是相信法律本身。只有疯子才会相信法律能够达成良善。

因为要么宇宙中本无良善;要么良善本身,就是良善的保障。

 

   
换言之,没有信仰的人成为执法者,是一件可怕的事。如果他不相信良善在法律之外和法律之上,他终将成为法律的始乱终弃的离人。就像曾经我去法院起诉,人家打死也不给我立案。几经周折,一个法官毫不客气地嘲笑我,你还教法律呢,还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是不能当真的?他眼里甚至有一种忧患意识,好像我活在一个虚拟的世界。他担心我要是这样教学生,不是害他们吗?

 

   
法律的确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法律只能在一个经过背书的世界中,才能获得意义。如果你走进一家药店,店员说,你还是中国人呢,还不知道在中国吃药是不能当真的吗?从某种角度上说,这可能比一个旋转的陀螺(《盗梦空间》),更能帮助我们辨别梦境和现实。因为这么荒诞的情节,如果都没让我醒过来的话;就足以证明我没有做梦。我的的确确活在一个布满了骸骨的荒原,或一座母猪狂奔的山崖上。

 

   
死亡毁了细鬼,也毁了张督察。毁了社会,也毁了国家。片中,张督察背负着对线人的亏欠,在升职的那个晚上与妓女淫乱。后来染了梅毒,传给妻子。结果胎儿死亡,妻子坠楼。当上司继续背叛线人时,他除了良心昼夜不停的控告,已没有其他好失去的了。于是他挪用公款,付给线人,背叛了那个背叛法律的国家。

 

   
十几年前的一个夜晚,我曾骑着自行车,忍不住出去,在城里几处卖碟子的地摊,寻找色情光碟。回家路上,我羞耻地假设,今晚若被汽车碾死了。在追悼会上,人们会说,这是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一位勤勤恳恳的教师,一个有情的丈夫,一个有为的青年。有谁知道我死得这么羞耻呢。人生到此,不绝望的人不正常。因我知道,天也知道,我是被撒旦带走的,我是这罪恶世界的一部分。

 

   
法律是另一幅画,折射出我们内心无法企及的公义。法律是一面镜子,照见我们外面的光鲜和里面的无情无义。法律是一根绳子,栓得住身体,栓不住灵魂。法律是一条拐杖,引我们去信仰一切法律之上的法律。法律也是一盏脚前的灯,在每一个选择时,光照我们残缺的良知。法律也是一根刺棍,叫我们的灵魂皮开肉绽,免得将来死不认账。

 

   
那位法官的话也是对的,我不该来起诉,我该来投案。我不该教孩子们法律的故事,除非我能向他们讲一个信仰的故事。这是我离开大学的原因之一。我若不敢告诉世界,我是一个罪人;我就不配告诉世界,我是一个教师。

 

   
所谓罪人,都是魔鬼的线人。罪人的救赎,不能靠法律,这是外面的;不能靠修行,这是里面的;只能靠恩典,这是上面的。

 

  
良善本身,就是良善的保障。良善的那一位,同时高于国家的法律和人们的罪恶。因为全国人大不能把律法刻在人民的心上。不是我们创造法律,是法律创造我们;不是我们维护法律,是更高的法律在维护我们;不是人能弘道,是道能弘人。

 

  
多么奇妙的事,那个晚上,我没有被碾死。

 

 

 

 

 

20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