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石男,刊于今日新京报,见报有删节)

《百年孤独》版权又传新消息,马尔克斯的版权代理人卡门表示,该书版权已由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购得,但该公司老总对此却未正面应答(据昨日《新京报》)。在此之前,中文版《百年孤独》在中国累计销售过百万册,却从未获得作者授权。换言之,中国人近三十年来读到的所有中文版《百年孤独》,都可称之为“盗版书”。

我们欠马尔克斯的不止是版税,还有启蒙。莫言、余华、苏童那一代不少所谓先锋小说家,都是衔着马尔克斯的奶头长大的,尽管有人追认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等为精神教父,那多半只是虚晃一枪。苏童就曾公开承认,“有人统计过,先锋文学里有很多作家都模仿过《百年孤独》的一些句子,我也用过一两次”。

现在马尔克斯的中文版权问题或将得到解决,这是好事,毕竟意味着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与国际接轨,尽管这接轨还多少带点不情愿的意思,而其标准也有点像魔术师手中的棍子,譬如对谷歌则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由高举高打,对百度同样的问题则含笑放行。

抛开知识产权问题不论,细读相关新闻,还有一些疑点。

第一,卡门说该书版权已在年初售给新经典公司,但该公司的老总却只表示“一直以来公司和版权代理方都有接触,目前进展还可以”,则版权究竟有没搞定,仍有疑虑。

第二,关于版权费的具体金额,业界传出的消息多是“或在百万美元左右”,而上海译文出版社方面则称最近一次的报价是50万美元。这些开价实在不太靠谱。同样大牌的另一个小说家博尔赫斯,其全集的中文版权不过5万美元。此外,中国目前的一线作家,版税不要说拿到100万美元,真真实实拿到100万的都不算太多。诚然,《百年孤独》是文学经典,但是否能再次热销市场,从郭敬明等菊花样盛开的美男中突围,还很难说。

最后,近期关于《百年孤独》版权问题的各种报道、消息,很像是精心策划的一次市场推广,其事件发展链条也像一部悬疑片样的错落有致。那么,《百年孤独》的版权问题,也许只是该书高调再版、重装上阵的一种炒作手段。果如是,则被盗版多年的马尔克斯,将再被书商借人头一用。

不过,为何书商要再次热炒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仅仅因为其文学经典地位,号称近25年来影响各国文学家最巨?或者仅仅因为在上世纪8、90年代成长的文学青年,人人心里都有一部《百年孤独》,就像那个年代的男大学生人人心里都有一部《红与黑》,而那个年代的女大学生人人心里都有一部《简·爱》?如果只是这样,《百年孤独》真能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即将过去之际,再度一纸风行?

在我看来,《百年孤独》再度一纸风行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中国是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的国度,这就是马尔克斯在这里一纸风行的最大保障。在这个魔幻现实主义的国度,什么都可能发生。好心去扶跌倒老太太的会赔得内裤都变卖一空;站在斑马线上若没被撞死,回家就得给耶稣老爷或者舒马赫大哥磕几个响头;婴儿喝了牛奶没长出大乳房或结石,父母就会兴高采烈地给政府送锦旗;生个小孩养到好几岁,在自家小区里也要严防死守宝马来回碾压;遇难矿工的名字价值连城因此会被贼偷去,没遇难的矿工后来发现解决安全问题的最好办法是和领导一起下井;每年都有地方出现免费抢尸体的盛况,而另一些地方却正在天价捞尸;十佳文明市民转眼就被起诉涉嫌颠覆,新长征突击手则因网上转帖而被判诽谤罪成立。

马尔克斯是百年孤独,我们已经快两百年孤独,而且不知道还将有多少人孤独,孤独多久,以及如何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