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邊居士按:

 

本文是为“新市民.中国”(http://www.newcitizens.cn/)网开网而写,今天发表在该网站。

 

市民时代:公民社会的前夜

 

萧瀚

 

“市民”这两字,用来对这个时代定位很准确——正在卸下臣民社会的冠冕,尚未换上公民社会的衣衫,处在两者之间,便是市民时代。

 

古希腊城邦除了那些实行僭主制、寡头制的城邦,雅典的古典民主制产生了雅典公民社会(雅典也有过短暂的僭主制、寡头制),那种制度下,自由人才有资格成为公民,古雅典公民没有现代法治国家公民们所享有的消极自由——他们每个人都必须对整个城邦的命运负责,并且因此而享受其公民权利,这在伯里克利的演讲中讲得十分清楚。古罗马的公民与雅典公民有很大不同,其政治权利既没有后者那么丰富,也没有后者承担义务上那么严格。

 

罗马帝国崩溃后,原先罗马的公民以及军事政权下的臣民逐渐转变成宗教政权下的教民,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也将臣民与教民混而为一,并且各封建小国视其本身受制于教权深浅而略有差异。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后,尤其是在近代欧洲启蒙运动之后,这种状况又发生新的变化,即教权被从世俗权力中逐渐清除,臣民与教民混合的身份逐渐被一种新的身份,即市民所取代,这种新身份,既反对教权限制甚至剥夺人的自由,也反对皇权对自由的限制,直到近代法国大革命之后,这种替代随着哲学思想、政治理论及其实践的日趋成熟,而逐渐稳定为至今尚存的法治政权下的公民身份。

 

上述身份沿革,显然是西方欧美罗马以来的路径,自古及今,世界上许多地方都依次经历过三种政权:军事政权、宗教政权、法治政权,但也有不少地方经历此三者之外的独立形态,中国就是另一番景象。

 

总体而言,中国自西周以来就只形成一种社会结构,即军事征服所带来的军政皇权。这种军政皇权形成如韦伯所谓的“家产官僚制”,即以军队等暴力机器为后盾,掺入文官官僚科层制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读书人、知识人被全面收买而进入政府。于是,这种政治所形成的统治结果,便是黑格尔所谓的“皇帝之下奴役的平等”,社会人的基本身份一直是臣民性质,历3000年未有变化。近800年来,这种臣民社会因异族入侵、接盘建政、潜心模仿,其结构上所具有的看似并非刚性,其实却十分柔韧的顽固性尤令人吃惊。

 

近现代以来,西方政治理念、法权意识开始逐渐进入中国大众意识,臣民状态开始发生变化,尤其是文官科层制的母体科举制的废除,使得文官政治逐渐走上脱离军政皇权之路,但这条道路注定漫长、反复,荆棘满布。

 

1980年代以来,中国步履蹒跚地走上公民社会之路,臣民意识虽然还极为普遍与顽固,但也开始松动,军政皇权的外观虽已逝去,但骨子里的很多旧习与传统,依然活在具体的生活之中,无其名却有其实的军政权逐渐向公民社会垫底的法治政权转型。为此,脱胎于欧洲城市平民平权要求而产生的市民概念,也就成为当代中国许多城市(也常常包括农村)平民合乎实际的身份——我们既不是动辄下跪谢主隆恩的臣民,也尚未成为各项基本权利能得到有效保护的公民,是还在争取成为公民、私权保障多一些、政治权利基本阙如的市民。

 

希腊诗人卡瓦菲斯在《伊萨卡岛》中深情写道:“当你启程前往伊萨卡,但愿你的道路漫长,充满奇迹,充满发现。”

 

我想,走向公民社会的市民时代也必是如此。

 

2010年9月9日於追遠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