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官员已经退休回家,住进了别墅,最终却恐怕要住进监狱,落差实在太大,而且是鬼使神差,他是因住别墅不安份而闹出事情来的。
  这个官员是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副局级干部、原征地拆迁办主任刘新云,据报已被逮捕。他本己安全着陆,却因在别墅里违法开挖地下室加建房屋,导致隔壁屋主墙壁损坏,引起举报。这一举报,就不只是举报违法建设,还指其豪华别墅半买半送。在媒体连续关注下,刘新云成为深圳因官员相互举报和媒体追踪被倒查而落马的首位官员。

  举报者是龙岗的一名法官,法官的父亲住在刘新云的隔壁。法官举报刘新云别墅问题,刘新云举报法官有豪宅多处豪车辆。两个官员你来我往,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纪委对两人进行调查,法官的问题尚无最后定论,刘新云则被移交了司法。
  好单单的别墅,不好单单地住,刘新云大概会追悔莫及。都住了豪华别墅,为什么还要开挖地下室扩建呢?刘新云一定也没有想过这会带来后面的结果。
  这个相互举报的事件,有充足轻喜剧色彩。两个官员因私人恩怨竞相曝料,一团和气就此打破,而互相举报的内容,又都牵涉到豪宅豪车,“高级生活”给人深刻印象。如果不是刘新云在别墅里乱挖乱建,大家会是好邻居,没有必要劳动纪委或司法机关特加垂注。事实上,法官已对媒体表示,在协商解决了别墅损害的问题后,双方关系又“良好”起来。

  这个案件,对查处腐败的部门很难说有什么经验可供总结。刘新云落马,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可以称道的,大概是没有坐视两人公开相互说些令人惊讶的材料,而是在媒体报道后有所介入。线索靠的是两个官员私人利益不和谐。腐败的预防也好,查处也好,都不可以说成功之道。
  对于官员之间的关系来说,这个案件与任何一件官员相争的故事一样,则不能不说是一个教训。官员相争,大多产生两败俱伤的后果,同一单位里的争权夺位,甚至发生人命凶杀,结果自然是一方身体受损乃至被消灭,另一方也要去吃牢饭。官场相斗,哪怕不搞到这种血腥程度,至少也会“影响进步”,你拉我拽,双方不得好。
  官员之间做邻居做到鱼死网破,这种事情是极为少见的。都是住别墅的人,还会因装修房子产生矛盾,而且不可协商,非弄到互相揭发丑闻不可,不可理喻。这种不可理喻的事情,不足以寄托反腐败的希望,你不能指望官员相邻总会相互曝料,正常的情况是官员相邻能够客客气气,互敬互让,哪怕有问题,大哥不说二哥。

  就社会效果来说,官员相争,没有多少人有兴趣去区分对错。人们甚至愿意看到官员之间闹到势如水火,但也很大程度上乐得看双方“一嘴毛”。基本判断而言,人们较为相信“没有谁清白”。现代社会基本上对政治人物不持“先验信任”,而是采取“宁信其有问题”的态度。不过,在中国来说,人们较为相信官场“没有谁清白”,不是基于理念,而是基于生活的经验。经验的形成比较复杂,它固然不见得就对,但恐怕更不见得就是错。
  在这场“官官相报”的事件中,媒体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这应当是社会可以总结的一个经验。这两个人都通过媒体喊了话,正是这种喊话被公开出来,引起有关部门介入。如果没有这个公开喊话的过程,情况会是怎样,难说。哪怕是基于私人恩怨,全程直接公开,其实比仅仅在查处以后搞结论公开效果要好。这样的公开将使问题被缩小、隐藏、忽视的可能性降低。不过,这场官与官之间的相互举报,能够在媒体上直接公开,也是有吊诡因素的,大概正因为它属于“私怨”,才获得了直接公开报道的方便,如果是一个公义基础上的举报,那么将不会被直接公开地报道,而必须纳入“先查处,再公开”的体系之中。

  官员私人生活的恩怨客观上带来了一个反腐成果,这是一种有反讽意味的现象。我们不仅不能指望这可以作为反腐的途径,而且很难提倡一种“邻居相伤”的社会道德。这一事件惟一可称为正面意义的地方,是如果媒体能独立、公开地报道社会事务,而不轻易去划定其报道界线,社会将能够更及时、更全面、更公允地看到存在的问题。

                                  20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