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憲章》分「前言」、「我們的基本理念」、「我們的基本主張」和「結語」四個部分。特別提及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上台時宣示,要回歸八二年憲法。而憲法規定了:一、自由:言論、出版、信仰、集會、結社、遷徙、和罷工、遊行示威等權利;二、人權:人是國家的主體,國服務於人民,政府為人民而存在;三、平等:公民無論社會地位、職業、性別、經濟狀況、種族、膚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嚴、自由都是平等的;四、共和:要求「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分權制衡與利益平衡;五、民主:主權在民和民選政府;六、憲政:主張以法治限制政府權力和行為的邊界。 觸及政改、經濟改革以及縮短城鄉差距等方面,有十九點基本主張:一、修改憲法;二、分權制衡;三、立法民主;四、司法獨立;五、公器公用;六、人權保障;七、公職選舉;八、城鄉平等;九、結社自由;十、集會自由;十一、言論自由;十二、宗教自由;十三、公民教育;十四、財產保護;十五、財稅改革;十六、社會保障;十七、環境保護;十八、聯邦共和;十九、轉型正義。 觸及政改、經濟改革以及縮短城鄉差距等方面,有十九點基本主張:一、修改憲法;二、分權制衡;三、立法民主;四、司法獨立;五、公器公用;六、人權保障;七、公職選舉;八、城鄉平等;九、結社自由;十、集會自由;十一、言論自由;十二、宗教自由;十三、公民教育;十四、財產保護;十五、財稅改革;十六、社會保障;十七、環境保護;十八、聯邦共和;十九、轉型正義。

请看原文:
《零八憲章》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