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刘夙谈哈耶克命题


李华芳

 

1区分事实


有网友在
读品小组转载了刘夙对我两篇文章的评论,这篇评论第一部分宣称与【读品】帮开战,【读品】只是志愿者的连接,这种开战的说法,恐怕是受迫害臆想症,或者是借机炒作以图名声的手段。前者要看心理医生。若是后者,我个人愿意做块垫脚石,成人之美。但还是提醒一句,不要将我个人的文章与【读品】绑在一起,如果连这点事实都区分不了,要区分大千世界诸多植物又从何谈起呢?

 

2哈耶克命题


文章的第二部分,言及我对进化论理论掌握不够,这是正确的。我一直希望能补足这个遗憾。刘夙提出我的工作意在弥补哈耶克命题的缺陷(所用词语为“擦屁股”),这当然也是我在文章中开宗明义提到的事情,的确是想解决哈耶克命题的困境。我的方向,例如利用认知理性和演化思路来弥补,可能是一个错误的方向。这一点,之前与梁捷讨论的时候,梁捷也已经批评过。不过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对我有益的尝试,能满足我的好奇。也就是先打一个方向看看,如果行得通,那再好不过了。

 


刘夙引用李强的话说:

 


哈耶克自己一面大批特批建构理性,一面又
建构得不亦乐乎。他自己不是在《自由秩序原理》中构建了一个非常理想的、在现实社会中从不存在的自由主义社会秩序吗?他不是竭力宣称这是一个好的秩序,是西方社会的一个前进方向,是其他社会的学习榜样吗?

 


不得不说,这是对哈耶克完全不了解,或者扭曲了解所致的。自发秩序并不保证结果上的“好坏”这种评价,而所谓哈耶克批评建构理性与他一定程度上体现的建构思路,正构成了哈耶克命题。刘夙的理解有偏差,所以会觉得讨论“哈耶克命题”是轻描淡写,不过熟知这一传统的人,当然知道这其中的症结,而且也自然明白李强对这一命题的误会之处。这属于默会知识,根本不需要说出来。

 


刘夙在第二部分接下来的讨论和哈耶克命题的讨论没有什么关联,因为刘夙试图用非实证理性与实证理性来做“真正有意义”的区分。我还没有研究过这个是不是真正有意义的区分,但这个分类与之前的讨论并不是同一个问题。对刘夙所认为的:

 


完整的科学体系必然是分层次的,对人类社会研究来说,最高层是社会科学,之下是心理学,再下是神经科学和生物学。正是因为采用了这种逐级还原的做法,社会科学才能不必受低层次自然科学的粗暴干涉(所谓
科学主义),同时又呈现出不断整合心理学理论的趋势,把真实的人类心理——也就是人性——作为理解社会现象的金钥匙,从而对社会现象做出了远较前人深刻、准确的解释和预测,而且在未来还会取得更大成果。 

 


我个人认为值得商榷的地方太多,完整的科学体系不一定是分层的,可能是“有机”的,对人类社会研究而言,最高层的也不一定是社会科学,有可能是哲学。当然这种问题的讨论并不需要存在共识。更何况与我的文章也并无关联。因此我也不认为有讨论的必要。

 

3弥补哈耶克命题


我想弥补的东西的确很多,但主要是针对建构理性与演化理性之间的矛盾。所以我先问建构理性怎么来,演化理性又从何起?如果我们试图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会不会与哈耶克坚持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背离,造成新的问题?如果用认知理性是不是既可以调和又可以坚持方法论个人主义?

 


上述问题的回答,也是我那篇“东拼西凑”的文章里想要说明的。刘夙所言“
李华芳的这篇论文充其量只是指出认知理性是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的调和(而这个观点不过是对他人文章的综述),之后虽然连开三条论证思路,却一条都没有论证出自由主义是这个调和的最佳产物。”我认为,前半结论是正确的,这的确是开路;但后半结论可能是理解不够所致,在我看来,自由主义最重要的即是方法论个人主义,因此如果能将调和矛盾的努力,坐实到方法论个人主义,就已经完成了论证。不过刘夙在综述我文章的时候,未能清晰理出上述逻辑,因此其批评的文字也显得杂乱,而看不出批评的重点所在。

 

4,认知理性


刘夙的批评最有价值的部分在这里。

 


首先,他提出等级心理比平等心理更历史悠久,这方面的文献我的确涉猎不多。不过他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即我对汉密尔顿法则的所谓推翻是不成立,这主要是我理解汉密尔顿法则有偏差,即我认为利他惩罚的基因不会被遗传下来。但实际上利他惩罚策略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有利于遗传适应性。

 


其次,刘夙提出“
人类的主要拟子(包括自由主义思想在内)都是这一万年间才诞生的,大多数的历史甚至还不到三千年,还根本没到能够展现出协进化力量的程度! ”我认为也是有力的批评。当然由于对布莱克摩尔理论一直有很大的争议,例如对meme的演化速度是否和gene一样,是争议极大的。不过我选择了对我的文章有利的部分。

 


当然我的最主要工作,并不在于批评汉密尔顿法则,而是试图以此来表明基于个人主义方法论上的认知理性可以调和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例如公平感的演化)的矛盾。但我也的确知道上述论述只是在哈耶克命题的传统下,才有意义。

 


当然,正如刘夙说的,这可能是一个完全失败的论证。刘夙断言:“以进化论为基础的科学理性是和哈式原教旨自由主义格格不入的,所以如果我们要用科学理性取代对立的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那就不可避免要抛弃哈耶克学说,让这具尸体的下半身连同屁股上的全部秽物一同消失;如果非要坚持哈耶克学说,坚持替他保存另半个下体,那就绝不能采取科学理性这条路,特别是绝不能采纳进化论。”

 


我认为即便我的尝试失败,也无法得出上述结论。这主要的问题是,哈耶克并非原教旨自由主义者,他与米塞斯并不完全一致。在对社会主义的论战中,才使得他们站在了强硬的立场上,但哈耶克的理论内部大有弹性。

 


另外,刘夙的这番言论,也旨在强调他认为不应该区分建构理性和演化理性,因为那没有意义,不如采用真正有意义的实证理性与非实证理性。我并不确定能否从演化心理学的相关文献,得出上述的结论。

 

5感谢批评


我非常感谢有人认真读了我的文章,并且长篇回应提出重要批评。不过我认为刘夙的批评重点在于略过哈耶克命题,而从另外一个角度,“实证理性与非实证理性”的区分来谈,这种公牛闯进瓷器店的做法,或许也能带来新意。但与哈耶克命题的讨论,我认为是两件事情。

 


我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继续跟进这个话题,我会继续跟进一下演化心理学和脑神经科学的新进展,看看是不是可以再写一篇文章来补一下我对“汉密尔顿法则”理解的偏差。我的尝试依旧是利用演化论为自由主义打基础。因为我不认为一个可能失败的尝试就一定意味着此路不通。

 

201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