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一家报纸登载“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选票,该市兰山区的中小学生被要求带着这一天的报纸上学,因为兰山区教育局和临沂市第四实验小学校长都列名“双十佳”候选人。家长说,这是兰山区教育局安排的。
  这样的事情,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人人都知道为什么学生忽然要带某一天的报纸去上学,知道不同学校都这样办理一定有某种明示或者招呼,就算发个“积极组织双十佳评选,推进教风师德建设”的文件,都不奇怪。然而,要说学生必买某一日的报纸上学是谁布置的,除非是证据如铁,逼到了死角,是不会有人承认的。

  今年夏天,红歌震耳的重庆,有一所学校的毕业礼上,学生跪倒成群,学校就解释说是自愿,而且都自愿好几年了,自愿得越来越蔚然成风。学校做了些什么呢,平时做了些“感恩教育”,可没有在毕业礼之前布置或者倡导下跪。后来区委、区政府下发通知,严厉斥责这种行为,学校才承认是校方让学生这么做。
  其实不光是学校这么搞,只是学校来作怪,更加令人不能接受而已。学校是日新之所,教育是文明之泉,一个“双十佳”的评选,就把学校和教育局搞到神不守舍,丑态昭然,岂不让人对未来增添一份绝望。

  山东临沂印“双十佳”选票,5毛一张的报纸,炒到5块钱,最高时达到50元,价值百倍,不是一个区的教育局撑持出来的局面,这是参评单位共襄盛举的结果。大家都想当道德的“双十佳”啊,参评就是只差一口气啊,自然就出现收购选票的热潮。组织者大概还可以自豪:“全市掀起了一股争当双十佳的风气”。报社大概也欣欣然:看我们是多么有影响。
  某种程度来说,这是一种奇怪的传播互动。一家报纸,可能平时很少有人主动地购买阅读,而承续权力之余绪,忽然也可以有一日之灿烂,从而制造一种心情上的虚幻的“多赢局面”,权力机关满意举办了有声势的活动,报社陶醉于还有“剩余影响力”,获得“双十佳”之类称号的人可以宣称自己是大伙儿选出来的,很过硬等等。
  在一个正常社会,原本没有如此由权力发动并盖章的社会荣誉评选,传媒或者别的社会机构的评选想做就做,社会公众对此也安之若素,候选名单上的人也绝不能传出炒买选票的丑闻。在我们这社会,一切都是反了个儿的。

  这种扬美名搞出来的丑闻,与扬恶名搞出来的丑闻,有着共同的背景,那就是传播的垄断控制。前几天刚刚揭发的一个案件,是奶企竞争中出现了引进公关企业、利用媒体进行不实攻击的的行为。现在涉案人已经被司法机关控制,人们也对恶劣的竞争行为、公关行为深为不耻,然而媒体似乎被放过了。那么多的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成为公关策划的收费或免费传声筒,发布信息根本无须调查,有的甚至主动利用媒体权力,得牟其利。
  这几天,山西临汾还有几个人因利用网帖敲诈被公安查办。公安机关发布的消息说,这些人传布一家银行国庆期间降国旗的照片,敲诈该银行,想让银行央求删帖,请吃饭,搞点烟抽。公安机关对此大动干戈,引起很多议论,轻言谓之不智,重责谓之打击言论。言人人殊,我看也是正常。对几个要搞烟钱而并未付诸全力行动的人给予严处,算是法制严明,还是敲山震虎,意在言外,值得一问。不过,事实的传播会变成“搞烟钱”,也是中国特有的传播现象吧。
  约在去年,媒体还报道山西的矿区出现“记者村”,一些真真假假的记者,在那里活动,有矿难便去拿钱,发现了安全隐患,也去要钱。而正规的媒体,记者接受贿赂,或者媒体机构以负面报道勒索广告,也并不是没有。有的网络媒体,删帖成为一门生意,搜索排名成为公开的盈利措施。

  在媒体刊登“双十佳”被炒卖,和真真假假的媒体、记者敲诈之间,共通的背景是传播受限产生了媒体的变异,使媒体既拥有一种特权,又难以成为负责任、有操守的主体。本来,信息充分传播,可以使信息环境变得清洁,同时使人们的信息接受行为变得平和理性,而传播受限之下,删帖可以变成生意,负面报道可以变成勒索的砝码,这样的生意在正常的信息环境下根本就难以出现。
  当然不能为信息勒索行为开脱,正如不能为信息吹鼓手唱赞歌。从传播的责任与道德来审视,拿着“负面报道”去勒索,与背离人类进步方向的讴歌,都经不起拷问。然而,我们需要看到的是,这些丧失责任与道德的传播行为产生的机理在哪里,这些行为与其说提供了信息必须管控的证据,毋宁是证实了传播受限的后果。

                                  201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