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赌王厅官”的“裸输”看“贿赌”  

   
重庆在“打黑”中查获一名“赌王厅官”,此人毫无赌技,却成为赌桌上的常胜将军,最大一次赌博是40万元一炮,2小时内赢了200万元,总共获
利900余万元……他就是重庆市渝北区原副区长、重庆科技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刘信勇。日前,重庆市一中院判处刘信勇死缓,没收全部财
产。“赌王”“裸输”了,不仅输尽了所有的“身外之物”,几乎连命也搭上,正应了“输了自己也输了全部”的那一句歌词。

“贿赌”给行贿受贿者开通了暗道,还容易编织成腐败链,更污染了党风政风。当一个官员沦落成赌徒时,谁还能指望他劳神案牍,勤政为民?“
贿赌”恶化了当地的政治生态,加剧了当地的政治腐败,如果任其发展,赌掉的将不仅仅是金钱、职务,更是人民的信任。

“赌王”“裸输”了,可时下官场上,还有一些官员痴迷于“垒长城”的所谓“爱好”之中。中央三令五申“禁赌”,但为什么总有官员置若罔闻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呢?

有些官员放松自我监督是内在原因。“贿赌”的魔力给他们带去金钱、权力、关系等多重满足和多样利益,使其难以抗拒;“贿赌”又有受贿形式
隐蔽的好处和“洗钱”的功能,所以成为某些贪腐官员“精选”的受贿方式之一。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在接受调查时就声称,自己
打麻将赢了110万元。事实上,一些贪官的巨额不明财产,恐怕不少也与“贿赌”脱不了干系。

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不够是外部因素。“软”约束有余,“硬”约束不足,权力很容易跑出“笼子”。

针对于此,首先完善约束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官员“贿赌”一般都是用权力作为赌注,制度约束不仅要把制度建立在每一个重点用权
环节上,更要制定和执行跟踪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其次是强化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有效遏制权力的异化和滥用。要建立社会团体、新闻舆论单位、社会群众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有效监督的机制,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创造条件,尽早颁布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最后应加强法制建设,明确领导干部的用权职责。把领导干部权力置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约束下,保证权力运作的合法性,减少随意性。最关
键的还是强化法律的严肃性,加大执法力度。如果不管是“赌圣”、“赌神”、“赌王”还是“赌侠”,最终都会落得个“裸输”的下场,即便是
有赌瘾,也会有所顾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