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张凭[2010-10-19 07:58:43 PM]“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价值,结果最后是:再有价值的原则,你无所谓,你视而不见也就没有了价值。好友李剑芒[2010-10-19 07:13:15 PM] 答:你的理解与我的理解一样。道德必须是对称的,不能单项!“勿施于人”的动作发出者是“己”;即己勿施于人!那么前半句的动作发出者必须是“他人”,否则就失去了对称性,而成了一边倒;即前半句应该是;己所不欲(他人施己)。”由是,让我[2010-10-24 03:58:40 PM] 感言:“这类讨论,让我想到了怎样确定精神病患者完全康复:据说,有一个记者采访一个精神病院的院长问:“你们用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