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一直是个不平静的水域。它在中国国家利益中的位置,不仅大有探讨必要,还关系到南沙海域的油气开发问题。笔者认为,南海相关的利益不是核心利益,但属于中国的“重要国家利益”。

如果国家利益只有两类:核心利益与一般利益,那么南海无疑不是一般利益,划分为核心利益是有道理的。但这种划分方法太笼统,容易把核心利益泛化,并不利于维护真正的核心利益。

按照重要程度,国家利益可以分为核心利益、重要利益、一般利益、次要利益。其中,核心利益是指关系到一个国家存亡的利益,如大部分国民的安全、领土的完整和政治制度的保持等,其地位相当于人的大脑与心脏。重要利益是指那些虽然不会影响国家生存,但对国家具有重大影响的利益,如国民生活方式的保持、获得有利的国际战略平衡、维护国家信誉、重大利益的维护等,相当于人的手或者腿。一般利益是指国家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下所追求的利益,如国民生活的改善、扩大进出口、吸引外来投资、维护国际政治稳定、发展双边友好关系等,相当于人的手指。次要利益指对国家影响很小的利益,如公司与个人在海外的经济利益,其地位相当于人的若干颗牙齿、身体非关键部位的皮肤、少量的血液。

对中国来说,核心利益事关共和国存亡,不能退让、讨论与交易,如坚持和平发展路线、维护领土完整等。这是中国把防止“台独”、“藏独”与“疆独”列为“核心利益”的主要原因。南海对中国很重要,海上通道、渔业资源、海底自然资源也能给中国带来巨大利益,不属于一般利益和次要利益,但是,这些利益也未达到影响共和国生存的程度,所以不属于核心利益。由此可见,南海属于中国的“重要国家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官方从来没有公开宣布南海属于中国的核心利益。刊发相关文章的媒体通常援引来自日本共同社的一则报道。具体来说,继2002年与东盟10个成员国共同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之后,中国最近又开始与东南亚邻国进行谈判。这表明中国并不认为南海问题属于事关国家存亡、“不能退让、讨论与交易”的核心国家利益,希望达成争端当事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很清楚的一点是:中国与东南亚有关国家都无意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南海争端。中国坚持主张在双边框架内进行谈判,东南亚有关国家则担心单独与中国谈判会吃亏,因此坚持“1994年原则”,即“今后对外将以集体名义而不以双边名义接受谈判”。最近还试图拉入区域外大国以进一步“平衡”崛起中的中国。这是没有必要的担忧。中俄、中朝、中缅、中越之间成功完成全部或部分划界谈判的先例都证明了这一点。

事实上,中国过去二十多年都是在“与东盟国家保持友好关系”原则下处理南海问题,在油气资源开发上相对克制,没有针锋相对地进行开采(欠缺深海开采技术、油气储量未知仅是次要因素),被人认为是把南沙油气开发当成一般利益乃至次要利益。现在,文莱、菲律宾、马来西亚与越南每年在南沙海域油气开采量达到5000万吨油当量左右(包括其从九段线以外海域开采的部分),而中国在南沙海域则是“滴油未采,寸气未得”。

显然,这种状况不能无限期延续下去。南海问题是中国的重要国家利益而不是核心的国家利益;中国在与东南亚邻国磋商更有约束力的南海行为新准则时,应大力推进南沙海域油气合作开发进程,有必要采取“以斗争求合作”的方式。中国在与东南亚有关国家商议新的南海行为准则时,应该探讨合作开发南沙油气资源的途径与方式。如果有关国家不响应,中国应该坚决在南沙海域选择一些未开发区域单独进行招标与开发,以迫使东南亚有关各方改变目前“单边猛采”的做法。http://view.news.qq.com/a/20101027/0000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