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印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新京报》报道)

看到这条消息,我心中掠过一丝苦涩,我相信一些国人的感受也和我差不多。今日中国,打开报纸、电视或上网,几乎每隔几天都有城管和小贩冲突的新闻,而且冲突方式越来越剧烈、血腥。

中国和印度,人口居世界第一和第二,且都是发展中大国,近年来都以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而被世界瞩目,因此,将这两个国家做比较是很自然的事情。在居民生活水准、城市面貌和基础设计建设方面,许多国人对印度有一种自豪感。确实中国这些年基础设施改善的速度、城市高楼林立的繁华程度,印度望尘莫及,因此,有人认为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印度相比,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更有效率。前不久,新闻报道印度最大的城市也是该国经济发展火车头的孟买,为了解决交通瓶颈问题,早就立项修建第二个机场,但因为受阻于环保部门和拆迁户,进展极慢。对中国一些官员来说,这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为了国家经济的火车头跑得更快,怎么那点阻力就让政府束手无策呢?

这个问题和印度最高法禁止政府剥夺街头小贩城市经营的权利,其实质是一样的,反映了在印度那种制度下,法律界和全社会对公民权利和经济发展关系的基本看法。起草这份判决的最高法院法官甘古利,在判决中还援引印度另一名宪法法官的决定,称“街头叫卖是印度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

街头叫卖的摊贩会影响市容,甚至影响交通,这可能是所有农业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遇到的问题,这一问题,只能是靠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的更新换代以及小商贩整体生存环境的改善,而得到根本的解决,需要政府有充分的耐心和宽容度。靠采取行政手段强行驱散和取缔,换来的“大跃进”式的城市的整洁,是本末倒置的。城市,是属于全体市民的,既包括出入有车的中产者,也包括引车卖浆的穷苦人,以及沿街乞讨的乞丐。不同群体之间当然会有利益冲突,每个群体都希望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开车的、骑车的多数希望路边的摊贩尽量少。政府只能成为不同利益群体博弈的中立仲裁人,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制定出接近 “最大公约数”的规则,而不是嫌贫爱富或为了面子工程,过于照顾某个群体的利益而打压另一个群体的利益。如果这样,繁华和稳定很可能是脆弱的。两个大国相比,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差距,只是暂时的。中国历史上曾有过傲视全球的繁荣富足,但很快就被雨打风吹去。当下印度和中国相比,国民的普遍生活水平可能不如,城市面貌更是脏乱差,可这样一个有众多部族且宗教信仰、语言异常复杂的国家,近几十年来局势相当平稳,不能不说有赖于可以让不同利益群体的的诉求得到较好回应的制度。穷人也可以利用法律以及选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这才是印度最重要的维稳机制。

我以为这个新闻还值得中国人关注的一点是:印度全国街头小贩联合会状告新德里政府驱赶小贩的规定,从而催生了最高法的裁决。而这一裁决不独对新德里,而对印度各级政府都有约束力。中国的小贩遭遇城管驱赶时,除了逃跑或惨烈对抗,引起围观者同情外,还有其他的路子么?中国的“街头小贩联合会”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