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汶川县公安局就本人汶川凭吊被铐事件处理决定的意见

           



就本人
1016日到四川汶川凭吊5.12大地震死难者,在映秀镇漩口中学遗址附近遭遇多名不明身份人士袭击、围攻、铐打一事(详见本人16日博文《周泽律师遭遇暴徒围攻,因未回避县官出行》),本人昨日通过互联网通报了事件后续情况(见详见本人1018日博文《周泽律师汶川凭吊被铐事件情况通报》)。

18日晚六点半左右,在本人前往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为学生做讲座途中,接到汶川县公安局左局长电话,称公安局已经召开会议研究,作出了对1016日对本人施暴的民警和接警处警不力的民警作出了处理决定。因急于上课,本人让把处理决定传真到本人办公室。


讲座结束后,本人再次接到左局长电话,称处理决定已传真到本人办公室。随后,本人专程到办公室查收传真,想看看汶川县公安局是如何处理这起事件的。


本人因未回避官员(从网友搜索的信息来看,不只有汶川县的书记、县长,还有四川省财政厅的两名副厅长和财政部的一位司长)出行,就被六七名不明身份人士扭胳膊、捂嘴、摁头、铐手,强行从领导前面带离散,进行围攻。施暴者事毕扬长而去,不告知其什么身份,是什么单位的,为何如此对待本人,如果不服如此对待该向什么部门申诉、控告。报警后,出警民警竟然不问本人详细情况,就径自离去,直到本人打电话询问,才知道处警已经结束,而结果是被告知对方执行秘密任务,不能告诉本人对方身份和单位,还威胁说本人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要负刑事责任。直到接到汶川县公安局领导电话后,本人才知道施暴者是汶川县公安局的警察,是在“执法”,否则,本人还以为,遇到了土匪,公安出警不管,是在充当“保护伞”呢!


对如此粗暴、野蛮地对待群众的“执法,如此不负责任的处警,本人是希望施暴人员及出警民警受到严肃处理的。这倒不是因为本人有什么复仇心理,而是希望这些人因此而受到痛彻的教育,并对其他享有合法暴力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不过,看到汶川县公安局的处理决定,本人深感失望。


对本人直接施暴的人至少有六七人之多,遗憾的是,汶川县公安局只处理了一个带队的和两个直接施暴的,还有一个没有参与施暴而只是接警处警不力的。而且,处理都极为轻微。(见图:处理决定)本人怀疑,这样的处理,是否能够起到教育作用?!



处理决定


也许,汶川县公安局并未意识到公安人员在此次事件中粗暴对待群众的恶劣性、违法性和严重性:且不说这些公安人员对本人的现实伤害,他们那种行为方式,是很容易给相对人造成重大伤害,甚至死亡后果的;而在那种场合,那种行为方式,也是很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而公安人员对群众施暴后扬长而去,对自己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对相对人不作任何告知;报警后出警人员连受害人的基本情况都不作了解,也不告知施暴者的身份,使受害者连自己受到的伤害是谁所为都不知道,还认为是遇到了匪徒,报警没人管,是警察在保护匪徒。这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又是何其严重的损害啊!


附:


周泽律师遭暴徒围攻,因未回避县官出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b1fa00100mp1p.html#comment5


周泽律师汶川凭吊被铐事件情况通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db1fa00100mqj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