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10月23日武
汉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涉嫌受贿案,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龙小乐在担任武大副校长期间,利
用职务便利,先后11次收受贿赂61万元。龙对指控全部否认。下午3时50分,合议庭宣布庭审结束。旁听者告诉记者,龙小乐被法警押下法庭时,家属们向他
打招呼,他也回头打招呼,并伸出两根手指,做了一个V字形的手势。

法庭之上亦有贪官的众生相。见过在庭上灰头土脸的贪官,见过在庭上痛哭流涕的贪官,见过在庭上故作镇定的贪官,见过在庭上仍然傲慢而张狂的贪官,却没有见过在庭上打V字手势的贪官。


观点认为作为一个贪官,自从一伸出贪腐之手起,就已经将法纪抛在了脑后,狂妄自大地走上不归路。在东窗事发,接受审判之时,又摆出嚣张的姿态,打开V字手
势挑战法律的权威。这样的贪官,实在太胆大妄为。这样的贪官,必须为其贪腐付出代价。这样的贪官,不予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老秦不明白持这种论点的人到底凭的是啥依据,向家属打个V字手势的招呼又有何不可以,试问“不予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出自哪条法理?

“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这样的文革语言我们都很熟悉,但这样的社会不是法治社会。然而,如果我们没有法治社会的保障,人人都没有安全感,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变成了敌人。在一个法制的环境下,罪犯是法定的,不是随定的,更不能因为贪官打个V字手势就增加刑期。同样,法制时代只有罪犯,决不容忍有人主观的制造敌人,文化大革命就是个可怕的先例。

本博秦全耀是经历过文革恐怖主义时代的人,至今想起什么“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和“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这类敌视法制社会的暴力语言就做恶梦睡不着觉。因此,本博以为对贪官法庭上打手势“不予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是人治而非法制。一句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贪官也不能“无产阶级专政”。

注意!贪官违反的是法律,依法治贪、依法制国才是人间正道理!“只许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只是强权下的非理速求,不是法理应有的程序。面对法治社会建设,老秦实在不知“无产阶级专政”算个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