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编辑部,每天下午照例要议论一下大家看到的新闻。
  9日下午,一位编辑说他看到一个新闻,在兰州,有犯罪记录的人到网吧上网,会引来警察盘查。他一说,大家就说这怕是假消息,是偶然发生了一次,还是每次都会发生。这位老兄给出一个链接,大家围观之后,无语。
  这条《京华时报》的报道说,有自称两劳释放人员的网友称,每次他到网吧刷二代身份证上网后,都会有警察赶到盘查他。记者联系到兰州警方,警察确认了这一情况,介绍说,“有前科”的人到网吧刷二代身份证上网,派出所的电脑里就会有提示,就会对其进行盘查,没有取消的期限。实有其事,能有什么话说?只能佩服“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出”。

 

  违法犯罪,既经坐监或者“劳动教养”,已属完成惩罚,回归社会,传统上的说法,可以“重新做人”。犯罪记录当然不可撤销,但记录只是证明历史,所谓“档案是自己写成的”,而一般生活,惩罚完成后当不受影响。当然,不受影响也难,有犯罪记录人员在重新进入社会时,总会面临特殊的问题,例如获得职业的机会可能减少,例如社交的圈子可能受限等等。这些是问题,是应该消除的障碍。这些障碍源于社会性因素,而非制度规定。
  有犯罪记录的人上网,必然触发警情,引来盘查,这与社会生活中的就业障碍、交往障碍等不同,这是国家权力的一种行动,代表着一种歧视甚至非难的制度。上网是很普通的行为,网吧也是很普通的场所。一个有犯罪记录的人,在网吧上网都会引来警察盘查,你倒是让不让他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生活,让不让他“重新做人”呢?

 

  不能用“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来说服人们接受烦难、刁难和不公正的对待。问题不在于怕不怕被敲门,而在于你没事儿去敲人的门做什么。不做亏心事,被盘查确实也不怕,但那很烦。因为有犯罪记录,所以随随便便就要被警察问候、盘查,这就是国家权力随时在提醒你,你是一个有前科的人、一个警察眼里随时会再犯罪的人。对个人生活,这是打扰;对个人心情,这是破坏;在社会意义上说,这就是一种不公正,它使犯罪记录成为刻写在生活中的“红字”。

  这不是一件与普通人无关的事情。它与普通人有关,不仅是因为“对一个人不公正,就是对所有人不公正”,不仅是因为那些完成了惩罚的有犯罪记录的人就是一个普通人,还因为这件事情可以证明人们的日常生活被权力嵌入的深度,盘查某一类人,只是把进行中的控制显性化而已。
  一个有犯罪记录的人,上网会触发警情,技术上很简单,只须往身份证芯片中输入一个记录。每个人都有身份证,芯片上存有何种信息,并不很明白,何种情况会触发警察的关注,不是很明晰。所以,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清楚,自己在警察那里是否已是透明人,而警察对公民个人的日常生活是否无论有何种深度的掌握都合理合法;警察是否可以自己决定行为的限度,例如决定对哪些人、哪些行为进行控制,而不管那是正常的生活还是危险行为,甚至决定正常行为与危险行为的解释和定义?或者,我们每个人携带着身份证,其实是携带着一个引向自身的定位跟踪系统?

 

  有犯罪记录的人上网会被盘查,提出的问题不只是“前科”人员应得到何种对待,还有国家权力与所有人的私人生活的边界在哪里。技术越来越先进,控制越来越简单,但何种控制是合理的?谁有权启动控制技术?国家是否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入私人生活?
                                            20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