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房产转让税可力降房价


——为政府支招之五

 

 


牛刀按语:网友
BUDDY
说,房产转让税费应该革新。

 


本人每日都要登陆房产的博客,看看各家的言论总觉得政府对即得利益集团过于宽松。其实如果想要房地产健康成长,政府根本不必调查什么空置率,也不必出台什么房产税或物业税,那样操作难度大,也容易伤害弱势群体。

 


只需一招即可。只要规定出售房产就必须提前连续逐月缴纳房产转让持有税费(暂定此名称,更准确的名称待定),此税费采取自愿缴纳的原则,目的是加大持有成本并逐步去掉房产的投机(投资)属性。简单描述一下:可以先定出此税费开征日期从
201111日开始,某人想要201171日售房,就必须出具连续6个月缴纳此税费的证明,不允许断缴。可以一次性补缴,但补缴后不可即刻交易,而是补缴后按断缴时间顺延后,且其后仍不可断缴才可交易。即断缴时间越长,可交易的时间越延后。

 


这样的税费很公平,政府可以提前就知道有多少房产是用来自住还是打算通过投机(投资)获利。此税费对自住性质购房没有影响,只要不想通过房产获利就不必缴纳。这样的税费很合理,如果有人想通过房产获利,就必须提前缴税,还要承担卖不掉房的风险。当然如果想通了,不想卖房了,可以不再缴纳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