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歧视症,健康文明的象征—兼论
才关系

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不应该有种族歧视、地域歧视、户籍歧视、就业歧视以及性别、身份、职务、能力、社会地位等等方面的歧视,但是,有一种“歧视”恰恰是文明社会的标志:道德歧视。

 

道德是文明的核心。以德为本,正面表现为“选贤”、尊贤、重用贤者,“天下有德者居之”、“得民心者的天下”,有德者拥有从政从教的优先权。天下为家,不好;天下为党,更不好;“天下为民”的民主社会,好,但还不是最好,因为民主选举产生的不一定的“贤能”。只有以德为本的“德天下”,才能真正保证选贤举能天下为公。(当然,“德主”必须建立在民主基础上。“民天下”是“德天下”和“公天下”的初级阶段。)

 

以德为本的反面表现就是道德歧视:瞧不起无道悖德者。这正是儒家的“歧视的标准”。毫无疑问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但在法律够不到的地方,人们不妨理直气壮地对无道悖德者加以鄙视和“歧视”。一个道德歧视症越严重而普遍的社会,不道德、反道德的人物、行为和现象就越少,社会就越正常越健康越文明。

 

无论出身多好能力多强才华多富权力多大地位多高,如果品质恶劣,就活该被人瞧不起—让这样的人得到不应得的权力和享有不相配的地位,乃是国民的耻辱、社会的悲哀。小人得志、无道悖德者普遍受到重用和尊崇的社会,必然是不正常的。正如屈原所叹:“世溷浊而不清,蝉翼为重,千钧为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谗人高张,贤士无名。”(《楚辞·卜居》)比起屈原时代,这种逆淘汰现象早已变本加厉。人类的其它文明不断进步,唯独政治文明却总是不断退步啊。

 

能力才华很重要,道德更重要。德为本,才为末,德为体,才为用。有才无德是小人,不值得尊重。有才无德,才必不大,有才也是歪才、奸才、欺诈之才。儒家追求德才兼备,有德有才是最好。无德无才是废人,最差,不足道。有德无才则是笨人。有德无才,德必不高,有德也是小德、琐德、乡野之德。如果说小人会歪心办坏事,笨人则容易好心办坏事,出发点或不一样,结果则一样。至于无德又无才者,就更不值得交往了。关于德与才的关系,明儒吕坤说得好:

 


“才犹兵也,用之罚之吊民,则为仁义之师;用之暴寡陵弱,则为劫夺之盗。是故君子非无才之患,患不善用才耳。故唯有德者能用才。”(《呻吟语》)

 

德之本在心。人心分为本心与习心。在本与习的较量中,习战胜本、习心占主导地位者无德;本战胜习、本止占主导地位者有德。德又有高低之分,圣人最高,其次贤人,其次君子。另外,德到高处必有才,“得道”圣人,必有大才。

2010-6-19东海儒者余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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