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前半章花了我14天,然后剩下的总共花了6个小时。这就是《1984》。

一部没有颜色的小说,无比的压抑,甚至有人评价它是恐怖小说。我承认,该小说的确又黄又暴力。

看完以后,我很难不把它和一部电影联想到一起,电影的名字叫做《飞越疯人院》。人,和社会究竟是什么关系,个人和集体又是以何种姿态存在着?这些问题回答起来永远只能是悲剧故事。个人的利益永远不叫利益,自由意志也别妄想改变任何长期存在的社会秩序。因此,即便在沉默中爆发,结果也一定在爆发中死亡,因为权力不是掌握在我们手中,我们是利益集团剥削压榨的砧板肉,我们是权力机构体现价值的试金石,我们即便想呐喊,也无法发出声音,世界在他们手中,我们的声音,我们的行为,我们的思想,甚至我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掌握在他们的手里。世界上最可怜的动物在哪里?Right here in China。

我觉得我们仍生活在”1984″年想必又有人要说我是愤青。可是如何让我自主自愿的去讴歌这个社会,这个时代。也许小时候会,当第一次带上红领巾热泪盈眶宣誓的时候,也许在没被一次又一次的“代表”,还认为D和人民是在一边的时候,也许在被称呼为“屁民”之前,在我认为自己尚还是个人之前,也许偶尔还能庆幸一下自己生在了和平年代,衣食无忧,独立而自由。

但是,绝对不会在有了互联网之后,在消息不再被全面封锁之后,在广大群众雪亮的眼睛前,尤其是在一不小心读了部《一九八四》这类的小说之后。于是关上水龙头,洗发水收走,谁也不要再想洗我的脑了。

即便如此,我仍觉得悲哀。我还是要说一些违心的话,做一些违心的事,我尽可能的让我周围的一小撮人快乐,但没可能让所有人都认可我。

当温斯顿说2加2等于5的时候,我认为他内心深处真理尚在;然而当他喊出“去咬茱莉亚!”的时候,我心中最后一丝坚信的底线瞬间崩溃。不管一个人的内心如何强韧,信念如何坚定,他也永远不可能跟一个ZF,整个社会去斗争。哪怕他是对的,而全世界都是错的,他也必须要屈服。

麦克默菲死了,温斯顿死了,真理死了,公德也死了。

又想起一句话:这是一个世无英雄,哲人萎顿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