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平顶山9-8矿难责任人作出一审宣判,矿长被判死缓。这是中国第一例以此罪判处的矿难案件。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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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指控矿难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