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0日,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长赵连海先生被北京大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我们认为此判决严重违法和不公,赵连海于今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作为援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以及赵连海本人的公民群体,我们作如下说明:

第一,赵连海无罪。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赵连海的行为可以概括为两个: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呼吁公正赔偿和为黑监狱中被强奸的女孩报案。赵连海本人作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孩子的父亲,为自己的孩子也为30万结石患儿呼吁公正赔偿,可法院不立案(即使后来个别立了案也没有判决结果),万不得已号召有社会责任心的勇敢家长团结起来争取权利。聚源宾馆是长期非法拘禁上访者的犯罪地,可公安机关对此不闻不问,即使发生了上访者被看守强奸的极端事件后,受害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仍然不理会,在这种情形下,赵连海以及其他公民不得不见义勇为,到北京市公安局报案,同时接受媒体采访,以扩大影响的方式为受害人争取公正。赵连海的行为无非是代表无辜受害者近乎绝望的呐喊,均是在法律范围内行使公民正当权利,没有造成任何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更不是无事生非,此行为被定寻衅滋事罪实在是有悖法律。

第二,枉法判决是对弱者的严重伤害。2008年9月11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发后,在赵连海先生的倡议下,部分家长代表30万结石患儿走上了漫漫维权路。作为代理患儿求索正义的公民群体,我们和赵连海以及其他勇敢的家长一起尽了最大努力,起诉到最高法院、石家庄中院以及全国各地数以百计的基层法院,直至到香港地方法院诉三鹿的大股东恒天然集团,在此过程中通过协商为部分受害者争取到了公正赔偿,但直到两年之后的今天,仅我们代理的400多名受害者就仍然有120多位没有得到公正赔偿,他们中有的患儿至今体内有结石,有的动手术花费八九万元而赔偿只有两千元。在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惩罚,弱者的公正遥遥无期的情况下,家长赵连海为维护权利被判刑罚,这是对受害者更是对国民期盼的公平正义极大的伤害。

赵连海被定罪的另一行为是报案并呼吁关注黑监狱受害者。就是那个聚源宾馆,强奸案发生之前的两年多时间里,曾经发生过数起上访者被殴打致伤的事件,就在2009年3月12日,河南新乡16岁的高二学生姚博在聚源宾馆被殴打致脑震荡,家人无数次拨打北京的110,到处奔走上访,而持续存在的犯罪行为并没有受到任何追究。2009年8月强奸案发生后,受害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仍然不理会,正是有了赵连海等人“寻衅滋事”,凶犯最后才被定罪,黑监狱才有所收敛。赵连海帮助弱者,举报犯罪,本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可现在居然成了“寻衅滋事”,以此类推,那些围观非法暴力拆迁、抗议城管打人、揪出管二代交通肇事等等所有路见不平行侠仗义的公民都是寻衅滋事了,如果这样的公民被定罪,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见义勇为”?还有什么天理?

第三,希望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改判赵连海无罪。公民在宪法框架下和平非暴力的维权道路不应当被堵死,司法不可以成为利益集团打压异己的工具,否则长此以往将制造整个中华民族的悲剧。我们希望,基于国法也基于天理人情的“大局”,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能够纠正大兴法院的错误判决,在这个公平正义严重缺失的年代,给受害者以安慰和希望。

公盟

201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