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缓的原凤凰警察龚丞(31/10/2010 新华社图片)

被判处死缓的原凤凰警察龚丞在法庭上(新华社图片)

震惊中国的警察涉猥亵少女致其跳楼身亡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凤凰县宣判。

有关事件因五名被告人包括一名警察和一名辅警引发舆论大哗。

湘西中级人民法院星期日(10月31日)在凤凰做出判决,原凤凰公安交警大队警察龚丞和同案被告人林义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被告人韩晓东被判处无期徒刑,辅警徐磊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王凯被判刑13年。

另外,五名被告还被要求向自杀的少女邱某的家人赔偿35万元人民币。

案件

检控方指称,五名被告人9月4日在凤凰一家KTV内向两名16岁少女邱某和侯某所饮用的啤酒内投放俗称“K粉”的毒品氯胺酮。

他们随后将两名少女带到当地一家酒店准备实施轮奸。

但是期间邱姓少女激烈反抗,并冲出房间,从位于酒店九层走廊的窗口跳楼,结果死亡。

有关案件在中国引发民众广泛关注。

而在一个多月后,浙江台州的温岭又发生民警在派出所内强奸一名涉嫌卖淫的女子的事件。

这两起连续发生的事件令中国警队形象严重受损,也令民众对警察的印象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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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湖南遭猥亵跳楼案两人被判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