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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小玉、Vic

地政署人員於十一月四日到菜園村進行清拆,村民與巡守隊奮力對抗,政府方面卻變本加厲,威脅村民兩星期後會再來收地,更不排除使用武力。然而,仍留守於村內的村民,無論是參與「重建家園計劃」的村民,或是租戶、廠戶,全都未得到合理安置或賠償,搬村未有地,租戶未能上公屋,廠戶完全沒有賠償,或是青苗賠償不合理,總之未解決的事情還有一大籮,政府強行收地的話,無疑是想將村民逼上梁山。

菜園村支援組早前訪問了參與「重建家園計劃」的村民,與尼泊爾籍租客,了解他們各自面對的困難,以及政府的無理對待。今次我們訪問了獲不合理青苗賠償的村民漢嫂,了解她的情況之餘,並籍此看清政府如何以此賠償機制扼殺香港農業。

土地——農民的命根

漢嫂於五十年代從內地來到石崗菜園村,跟眾多逃難來的「新移民」一樣,都靠務農為生,耕了大輩子的田。那時候,她租了十多萬呎地來耕種,每個孩子都得下田幫忙,才得以養活一家十口。至八十年代,香港農業息微,漢嫂年紀雖大,但為保生計仍繼續務農,只是減少了耕種的面積。

我們到她的田看過,雖說已比以前的面積為少,但仍是幅員廣闊,稍不留神就會迷路。田裡種滿了數千棵果樹,包括二千多棵木瓜樹,幾十棵黃皮樹、龍眼樹等等。由於收地,漁農處點算完青苗以後,漢嫂再沒像從前般每天落田,於是田裡的作物都被野草蓋過,但只要撥開野草,就能看到田裡每一寸田都是作物——滿地的土人蔘、臭草、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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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收地,漢嫂再沒像從前般每天落田,於是田裡的作物都被野草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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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開野草,就會看到滿地的土人蔘

我們問她:「你一個老人家種咁大塊田呀?」原來她有自己的耕作方法,如多種果樹,或一些不用每天辛苦打理的作物(當然,整片農地仍需要基本的打理),每天收一小塊田的作物到菜站去賣,就算一個老人,仍有能力打理。她說:「臭草有時好賣,可以賣到百六蚊一斤!」於是種田賣作物每月都有幾千元,加上子女的家用就能剛好維持生計。

賤視農業,只予極低的青苗賠償

根據收地條例,漢嫂的地都是「皇家地」,沒有賠償,她只能得到屋牌的「特惠賠償」,亦即:復耕、(要入息審查的)公屋或居屋津貼。由於早前地政人員不斷游說她買居屋,她與家人最終被說服,選了五十萬的居屋津貼。然而,津貼只有五十萬,還有數十萬要自己解決,於是她向銀行借了一筆錢,以為可以用青苗賠償來付這筆數——畢竟自己擁有數萬呎的田,每一寸都有作物。

很可惜,漁護署人員點算青苗後告訴漢嫂,她數萬呎滿滿的作物只值二十多萬元。

廿幾萬聽落好似好多,那是因為一般人大概難以理解作物的合理價值是多少。我們不妨以作物的單價去理解。就以漢嫂的木瓜樹為例,按漁護署的標準,一棵竟然只值幾蚊,最多十幾蚊,二千棵就最多得兩萬蚊。這個數我相信大家都會覺得有問題——老老實實,十幾蚊買隻木瓜都唔夠啦,更何況一棵年年都有收成的木瓜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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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嫂的「木瓜樹林」,以及遍地的臭草(煲綠豆沙常用)。

原來現時漁護署仍沿用六十年代的的計算方法,令農作物的單價極低,例如一棵成熟的粟米單價只有七毫至一元。漁護署指這是批發的「平均價」,可是這「平均價」從哪來——哪有粟米只值七毫?根據現時菜統處的標準,粟米批發價大約都有三蚊一條啦!

除了單價極低,漁護署還會用面積計算壓低賠償。果樹以外的作物,為了方便收地,漁護署會以面積及統一標準計算賠償,不計實際作物數量。繼續用粟米為例,有村民一斗地明明種上一萬二千棵粟米,漁護署職員卻說「根據專家文獻,只會計你一斗地種四千棵粟米」,但問及根據甚麼文獻,他卻無從回答。

政府奪去農民的生產工具,賠償卻極低,根本無法令原本在耕作的人另覓地方重操故業。這無異於透過「賠償」(政府一再強調只是津貼,不是賠償),變相扼殺農業。漢嫂一輩子都以務農為生,自給自足,失卻了土地,她就完全沒有收入,青苗賠償對她來說簡直是維生的最後憑藉。

強收農地,青苗賠償死無對證

村內仍有不少村民面對如漢嫂的情況,在未獲合理青苗賠償之時,政府卻要強收農地,農地被收後「死無對證」,很多村民可能血本無歸。村民要求漁護署檢討過時的青苗賠償機制,並成立機制讓農民就青苗賠償金額上訴,重新派人到村查看村民的農業狀況,於未解決青苗賠償問題之前,承諾不強行徵收農地,尊重農民,尊重香港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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