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警察谁是弱势群体?

———杨金柱说真话系列杂谈之三十七

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前日发表了重庆市公安局王立军局长2010年10月16日《在市局党委2010年第22次会上的讲话》(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91443)。杨金柱认真拜读王立军局长的讲话后,思维混乱,五味杂陈,胸前暖洋洋,背后凉飕飕。

律师和警察,谁是弱势群体?这是杨金柱拜读王立军局长讲话后的第一个疑问。

现将王立军局长的讲话部分摘录如下,供网友们欣赏。

—现在甚至出现一个怪圈:发生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案件后,主要看市局领导的批示来决定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处理方式和力度,决定民警被抚慰、被慰问的深度和广度。大家想过没有?我们让民警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冲上去,让规避风险是零的民警用生命和鲜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他们受到侵害、生命受到威胁、形象受到损伤、人格受到侮辱的时候,纪检督察和相关组织特别是基层领导不能够为他们撑腰,为他们仗义执言,及时抚慰他们的心灵创伤,安慰他们的家人,维护他们应该得到的尊严和正义,你怎么培养民警忠诚、正直、勇敢、爱民的核心价值观?如何提振队伍的精、气、神?怎么能够让英雄流血不流泪?而且,如果对战友没有真情,对社会怎会有感情;不能为战友伸张正义,怎么为老百姓、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对战友的合法权益都无法维护,怎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如果自己不维护民警的权益,只依靠社会舆论和怜悯过日子,这是一种悲哀。我们是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察,是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警察,是维护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警察,执法权威绝不容挑衅,法律尊严绝不容亵渎。国外的黑恶组织和有组织犯罪,他们甚至和政府对抗,但从来不敢和警方对抗;一旦与警方对抗,造成警察被伤害,全国的警察都将诛之。重庆警方也将如此,同仇敌忾,全力以赴。谁胆敢藐视法律尊严,挑战执法权威,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侵害民警合法权益,威胁公安民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无论其背景有多深,经济实力有多雄厚,都将予以严惩。危及民警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要果断处置,依法击毙。维系民警和群众的生命指数,确保最大安全,先发制敌,减少中间过程,各级公安机关都要负起责任。对余海波这样的不法之徒,就是要重拳出击,严惩到底。要立即成立专案组,选派精兵强将迅速全面突破。要严查其涉黑背景,深挖“保护伞”。对已抓获的涉案人员,要采取异地关押,立即突审。对涉案人员,要依法全部缉捕,至少劳动教养三年。对用于堵断公路的渝.ANV678号宝马车及其它几台车辆,全部以作案工具罚没。要查封其全部的涉案公司。要加强对外报道,强化舆论导控,彰显公安机关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执法权威,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 本次会议的新闻信息,要以市局党委紧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强调带着责任和良知维护战友及其家人生命安全为题尽快挂网。本次会议纪要和我在会上的讲话一并挂网。要以科所队为单位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感悟,并在会议纪要的首页签字。要围绕价值观、人格、尊严与维权深入开展讨论。

《律师和警察》是我多年前计划撰写的长篇小说律师三部曲之一,其它两部是《律师和检察官》、《律师和法官》。
不少法律人认为律师、警察、检察官、法官构成所谓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但杨金柱是不认同这个共同体的。
“警察是做饭的,检察官是送饭的,法官是吃饭的,律师是要饭的”,这是法律人中流行的一个段子。从这个段子可以看出:公检法三家做饭、送饭、吃饭一条龙流水作业,是真正的三位一体—-法律职业共同体。作为要饭的律师,很想挤进这个共同体却无门可进。
律师和警察,谁是弱势群体?只要是一个心智正常的中国人,一秒钟之内就会做出正确的答案。对正确答案存有疑惑的中国人,金柱在此举两个真实的例子:
北京的李庄律师和朱明勇律师于2009年11月24日下午去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分别会见龚刚模、樊奇杭,此时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无论是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或者《律师法》,还是公安部的内部办案规范,律师会见被告人都不会受到任何干涉。但重庆的警察却偏偏不准李庄和朱明勇会见被告人,李庄和朱明勇律师虽然和警察在看守所里大吵大闹,但最后毫无办法,只好向警察举手投降,在警察的陪同下会见了被告人。而李庄就在此次会见中“眨眼睛”教唆龚刚模翻供,成为中国历史上几千来因“眨眼睛”获罪的第一人。这个例子因为李庄案的审判使地球人都知道。朱明勇律师将当时和警察吵架的录音资料送交给了最高法院,我的正义网法律博客发表了该录音资料的文字记录。
杨金柱和周泽律师于2010年9月19日至24日四次往返益阳与长沙,要求会见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案犯罪嫌疑人陈玲,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多次要我们去益阳市第二看守所,但益阳市第二看守所四次“查无此人”。我们两位律师一点办法都没有,被当做猴子般耍来耍去。10月29日,杨金柱、周泽律师和两位记者再一次去益阳市第二看守所,该所第五次“查无此人”。

杨金柱做了二十多年刑辨律师,以亲眼所见或亲身感受的事例判断:警察比律师强悍一百倍都不止。如果在中国现在讨论“警察和律师,谁是弱势群体”,这完全是一个伪命题。
杨金柱建议湖南省司法厅和湖南省律师协会的大佬们,你们是否可以向王立军局长学习,什么时候在什么会议上也发表一篇这样“荡气回肠”的为律师维权的讲话,杨金柱第一个为你们的这一讲话山呼万岁!
杨金柱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大佬们打一个商量:省律师协会对杨金柱“公开谴责”的正式文书尚未下发和公开,杨金柱在陈玲一案中因通程所收费20万元而受到公开谴责,但杨金柱五次去益阳市第二看守所会见陈玲均“查无此人”,像猴子一样被公安局和看守所耍来耍去,浪费了时间、无端增加了成本开支,特别是律师的尊严丧失殆尽,你们是否可以顺便“公开谴责”一下益阳市第二看守所?因为杨略功11月1日在我们第五次“查无此人”后去益阳市第二看守所为其母亲陈玲送钱时,该所收受了2000元钱,并开具了收据,证实陈玲确实关押在益阳市第二看守所。所谓的五次“查无此人”完全是在戏弄中国律师,更是在戏弄中国法律!

如果省律协也敢公开谴责一下益阳市第二看守所五次“查无此人”的行为,也为我们律师维一次权,杨金柱打心眼里佩服你们是真的纯爷们,一定心服口服,不再为省律协的“公开谴责”申请复查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