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狗:美国政治体制的核心理念  

 ——美国政治100问之一

    

    温家宝总理前一段义正词严地提出:“人民对民主自由的渴望,是任何人无法阻挡的”。说得太好了。17届5中全会使得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门重新开启,亿万人民充满期待。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去了解美国的政治体制,以资借鉴。

     美国中期选举正在举行,有一些朋友咨询我。我以为肯定会有很多介绍美国政治体制的书籍,结果发现没有。于是,辛苦我老人家来整理一些资料,作为普及材料。其实,我不是美国问题专家,只是我觉得,把美国那一套,介绍给当今的中国人,太重要了,而我又被某些人称为拿美元的家伙,我则自称为美帝活雷锋。做这种工作,心里特高兴,特有成就感,呵呵。

    美国政治体制的设计,太经典了。堪称人类奇迹。

    

1,美国政治体制的核心设计理念是什么?

  
是分权,是制约。这一点,非常重要。中国人可能不大容易理解。

   中美两国的哲学出发点完全不同。可能是“性恶论”导致美国政治体制注重相互制约。

   我的朋友老马总结过两句话,我觉得非常好。他说:人性之恶,使得民主成为必要;人性之善,使得民主成为可能。我觉得,也可以说成:人的理性,使得民主成为可能。

  
所谓相互制约,其实说三俗一点,就是狗咬狗。我一再强调,只有让政客们狗咬狗,老百姓才有好日子过。政客们团结如一人,老百姓只有遭殃。

 

2, 总统是美国政府首脑吗?

   奥巴马只是美国政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这三个分支中,“行政”这一分支的主管。

   总统是不是美国政府的首脑?看你怎么定义了。有人把“立法,司法和行政”理解为政府,那么,总统当然不是首脑。有人把“行政”理解为政府,那么,总统当然是首脑。我认为,后一种说法比较恰当。

 

3,总统是怎么产生的?

  
是全体公民一人一票选举产生的,而不是什么人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代表你去选举。

  
总统一届任期4年,不得连续2任以上。也就是说,美国宪法规定了总统必须保证4年就有一次被颠覆的机会,8年则必须完成颠覆。   

 

4, 国会是什么机构?

   
国会是最高的、也是惟一的立法机关。国会分参议院、众议院两个委员会。     

 

5,国会议员是怎么产生的?

    国会席位全部一个一个地来自各州的选民。想当议员,必须回到家乡,向当地的选民们阐述自己的政治理想并且和选民沟通,与自己的竞选对手辩论,打广告战,等等。除了竞选范围比总统竞选要小,(在一个州或一个选区的范围内)他们的其他诸多麻烦绝不小于总统候选人。

  
参议院议员,每州选2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
  
众议院议员,大约50万人选一名,任期2年,届满后全部改选。

 

6,国会如何体现制约作用?

 
 国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扮演极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职能,除了立法,主要就是监督总统,甚至可以说是刁难总统。

  
国会委员会是“国会权力的重镇,它们不仅和总统竞争,和另一院的相似委员会竞争,它们甚至还和本身所属的全院大会竞争。”正因为如此,国会委员会在美国内外政策制定上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这种地位随着国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决策任务的专业化而趋于加强。

    国会通过举行听证会和执行调查、改变某个机关的预算,以及对总统提名的执行机构和执法机构候选人进行审查。

 

7,总统如何制约国会?

   
既然美国政治体制的核心设计是相互制约,那么,就不能只让国会制约总统,还要让总统也能制约国会。毕竟,总统是美国人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

   任何议案都要由国会两会通过,这是用来限制总统的;但要总统签字才能生效成为法律,总统对于国会自行提出通过的法案具有否决权,这又是用来限制国会的。

  
总统拥有最终否决权?不是的。如果把对立法的绝对否决权交给总统,总统的权力又显得太大了。所以,总统否决之后,国会还有一次机会强行通过这项法案。即,议案要回到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重新表决,两院都以三分之二(俗称绝对多数)通过,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使议案自动成为法律,否则该议案作废。

  
这还不算复杂,下面是更加复杂的制约关系:

 

8 ,参议院众议院之间如何相互制约?

  
 众议院和参议院,在各自议长主持下工作。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总统与国会之间的纽带)。

  
 国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扮演极重要的角色,其是否能发挥预期功能,与委员会的议事运作有着密切关系。国会委员会是“国会权力的重镇,它们不仅和总统竞争,和另一院的相似委员会竞争,它们甚至还和本身所属的全院大会竞争。”正因为如此,国会委员会在美国内外政策制定上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这种地位随着国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决策任务的专业化而趋于加强。

    参议院委员会——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副总统是国会参议院的议长。但这只是在立法和行政两个分支之间加点联系,决不表示行政可以干预立法。因此,宪法也规定,副总统平时在参议院中没有投票权。曾有副总统自嘲说,让我投票的时候,我也只有半个投票权。尽管参议员永远都是双数,但还是很少出现僵持局面,副总统也就很少有机会对某项立法行使半个投票权。

    众议院委员会——
宪法规定“所有将增加岁入的法案应由众议院首议”。所以参议院无权提案徵税、无权首议拨款法案或授权开支联邦资金。但是,参议院依然有着否决法案的权利。例如:美国国会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日前投票通过了特别关税法案。这一法案可能会使美国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变得更紧张。不过,由于该法案在参议院的前途未卜,它可能永远不能成为法律。

 

9,国会议员如何向老百姓汇报工作?

   
国会议员们在国会发表的讲话,法律规定美国老百姓都有权向国会索取。另外,整个听证过程都由一个专门的电视频道现场转播。这个频道很奇怪,常常在很晚的时候还在播国会听证,由于已是下班时间,国会议员们也都下班了,除了主持人和书记员几乎没有什么人听,一个议会大厅里空空荡荡的,那发言的议员照样在那里滔滔不绝。这是因为重大议题排满了白天的议事日程,如果议员对各类问题还有意见要发表,就只能排在晚上。但是,他并不是在白说,除了有记录在案,他的选民也可以在电视里知道他的态度。

10,参众两院与中国的人大、政协对应吗?

  
完全不对应。各自的产生方法、权利、义务完全不同。  

 

11,美国总统与中国的哪个职位对应?

   
国家主席?党的总书记?军委主席?这个我就不大明白了。分析各自的产生过程,以及责任、权利、义务,我很糊涂。

 

 12,美国如何成立政党?

   
宪法赋予美国人民结党结社自由。

   
在美国人的概念里,政党,只不过是对美国的各项方针政策目标有兴趣而凑在一起的一帮人而已,也是诸多团体中的一种。在层次上,一个党员并不比一个“鲸鱼协会”或“野狼协会”会员显得更“高级”
。同时,你要想成立一个团体或是政党,也非常简单。在美国,成立一个政党的困难不在于来自政府的干涉,而是在于你很难吸引一群人跟着你走。

  

13,美国议员与中国议员最大的身份区别是什么?

  
美国的议员不许兼职,更不许担任公务员。

   中国的议员全部为兼职,不许有专职。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六款规定规定参议员或众议员在当选任期内,不得兼任其他职务。这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如果议员兼任其他职务,容易使议员分散精力,从而不能高质量地履行议员职责;二是如果作为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议员兼任其他职务,往往会造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集于一身,从而使权力制衡的体制流于形式。

 

14,国会只有参议院众议院两个委员会吗? 
  
不是的。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国会能发挥预期功能,与委员会的议事运作有着密切关系。  

    众多专门委员会中举个例子,比如,两个涉及中国的专门委员会

   
美国国会——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成立于2000年10月,主要职能是观察和研究中国的人权状况、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也就是说,以观察和研究中国政治情况为主。

   
“美中经济与安全评估委员会”也是2000年建立的,其职能是观察、监督和调查美中双边经济贸易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对美国国家安全利益的影响。因为美国国会虽然通过了给予中国永久性正常贸易关系的法案,但仍然认为中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也没有符合西方民主价值标准的民主政治制度,而且中国的军事力量还处在不断扩充的状态,未来将可能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消极的影响。因此,不少议员要求在国会组建一个专门委员会监督中美经济贸易关系对美国国家安全所造成的影响是什么、在哪里、有多大,该怎样处理。

 

15,如何防止任人唯亲?

   
并不是每个职务都通过选举产生。有许多职务是总统提名的。那么,如何防止总统任人唯亲呢?

   
中国人最怕任人唯亲。可是,权贵们往往通过“举贤不避亲来为自己辩解。美国人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美国人太聪明了。他们说:总统,过来,你提名给我看看;你有提名权,我有审查权。    

   
有一个专门的审查委员会。被审查的人必须出席作证,回答各种询问,不论这些问题是多么令他难堪——哪怕他是总统
   
在美国,总统如果想在重要的职位上安排一个亲信的话,不是那么容易。例如:司法部长,至少要在法律方面具有完备的资格。这种技术性的资格,将会受到国会的严格质疑。这样,也就大大减少了任人唯亲的可能性。

   
克林顿当总统的时候,曾经选了一位女士作他的司法部长的提名人。送交国会之后,料想其技术资格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国会对于此类候选人的调查和审查之严,远远超出他的预料之外。谁也没有想到,国会审查提出来的问题是,第一,这位女士曾经违法雇佣没有合法工作许可的非法移民为她工作。第二,在雇佣期间,她作为雇佣这位非法移民的雇主,没有依法缴纳雇主所应该缴纳的那一份税。这么一来,这位由总统提出的司法部长提名人居然“双重违法”?顿时舆论哗然,成为一大新闻。各种追踪报导纷纷出笼。

   
克林顿尽管感到颜面扫尽,他也没有任何可能去阻止国会公开调查结果,私下再换一个提名人。因为,还有什么比司法部长违法更可笑的呢?他只能重整旗鼓,推出第二个司法部长提名人。这次又是一名女士。可是,真可谓时运不济。谁知道,国会还审查着呢,这位女士,家里,也有过,一个,墨西哥,小保姆!

   
不管怎么说,堂堂美国总统任命司法部长的精心策划,就这么栽在审查委员会手里。所以,后来我们所看到的,克林顿行政分支下的美国司法部长雷诺,实际上已经是他被迫推出的第三名人选了。

 

16,总统无权任命州长、市长

   
这是最不为中国人了解的,也是民主政治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美国的总统是由全体国民选举产生的。州长则是有全州国民选举产生的。市长是由全体市民选举产生的。

    总统既没有权力任命州长,更没有权力免职州长。也不可能假装任命一个什么“代州长”,然后交给该州人民去举手通过。既然你总统没有任免权,那人家州长干嘛巴结你?州长要巴结的,只是全州的国民,就好比总统要巴结全体国民一样。

   
其实,总统管不了州长、市长这一条,不是专门的美国特色。民主国家大都如此。比如,前一段,巴黎市长指责中国,就有人抗议法国总统为什么不去约束州长,甚至某些所谓外交人员也加入到抗议行列。这完全是无知,人家的总统管不了市长。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