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骥 | 评论(0) | 标签:张嫱

  “早上伴随着HappyWakeUp的闹钟铃声起床,先打开小葱(李宇春)代言的夏新手机,看看每天都更换的小葱的待机图,然后用小葱代言的佳洁士刷牙,到了单位先冲桌子上的小葱说声“早上好”,然后用上面印着小葱的杯子喝水,工作用的电脑则是小葱做代言人的神舟,晚上睡觉前,对着小葱的海报说一声“晚安”,进入梦乡继续与小葱会面。”

  要不是在张嫱的新书《粉丝力量大》中,读到这段引自某李宇春粉丝“一天之纪录”的话,我真不敢相信世界上有人竟是这样生活的——而且,很可能日日皆是如此!写这段文字的人,就是典型的最低层次的“粉丝”——只知崇拜和消费的那种。

 今时今日,没有任何人能够逃脱“粉丝”二字的影响。即便你不是任何人的粉丝,身边也势必会充斥着各种与“粉丝”或“崇拜”相关的人和物。譬如近年被疯狂追捧、恨不得将其奉入神龛的iPhone手机:轻度粉丝欣赏它卓越的性能,重度粉丝简直把乔布斯视为“教主”——一声令下,二话不说,三教九流,四海之内皆兄弟。

  过去,我只在一些学究气浓重的书中看过关于“粉丝文化”的解读,但大都过于沉闷,我猜很少有人能耐着性子读完。而《粉丝力量大》,读起来则生动有趣多了。书中除了大量运用生活实例外,还摘引了不少学者的观点,比如,张嫱时不时提及的美国当代著名文化学者约翰·费斯克。费斯克是最旗帜鲜明支持“粉丝文化”的学者之一。在他那里,粉丝不再意味着被动和盲从,他不认为一个粉丝只能从“偶像”那里汲取需求,更重要的是粉丝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比如消费、改造等等)来影响“偶像”。

  费斯克最著名的观点如是:“绝大多数牛仔裤的使用者无法自己生产牛仔裤,只能购买批量化、标准化生产的牛仔裤,但是他们却可以在这些牛仔裤上戳几个洞或撕几个口子……大众从文化工业提供的产品中创造了自己的、也是真正的大众文化。”所以,按照他的说法,粉丝通过消费,实现的不是“偶像”的价值,而是自己的价值。我们甚至可以将这种在“牛仔裤上戳几个洞或撕几个口子”的行为,理解为一种“创意”——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一成不变的牛仔裤,被粉丝变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牛仔裤。张嫱说:“粉丝经济,催生多元创意社会,改变今日媒介环境景观;粉丝当道,引领消费潮流,主导创意社会。”不过,我还是要不客气地说一句:“中国当下的粉丝,实在是很不懂得如何做粉丝。”这话什么意思呢?即是说,我们的粉丝还不太会利用自己的“主动性”去改变社会。我们满以为用手机短信选出了李宇春,就是我们莫大的胜利。实际上,按照法国左翼社会学家的讲法,只有从根基上撼动了社会这台大机器的运作模式,才算是真正改变了社会。换言之,粉丝现在可以投票选出自己的偶像,虽是一种进步,不过却鲜有人质疑这种选举方式本身的合理性。从小的一方面来说,每一个粉丝都用自己的“主动介入”改变社会;但从大的一方面来说,每一个粉丝又迫不得已要服从“游戏规则”。那么,所谓“创意”云云,也就无奈地成为聊以自慰的说法罢了。

  “粉丝力量大”。的确,从过去到现在,我们已经目睹粉丝的力量不断壮大,在可预见的未来,粉丝的力量势必仍将不断壮大。粉丝现在身处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内,也在如来佛祖的五指山下,正期盼着火眼金睛的炼成和唐僧的出现。我们乐见粉丝队伍的壮大,同时也期望有朝一日,它真的成为改变中国社会的一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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