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说3D版《蠢蛋搞怪秀3》与前两部成功的系列片有相似之处的话,那就是这伙恶俗的、无法无天的搞怪者会以高雅的艺术来表现低俗的幽默方式,将所有的灾祸都公之于众,特别是如果涉及到某人的隐私。但如果想让诺克斯维尔(Johnny Knoxville)和他的剧组谈谈每个人的薪水,你一定会碰壁。在美国,钱是谈话中的最后一个禁忌。

这可能对工作环境的士气来说是件好事。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Berkeley)及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的一个新研究显示,如果明天我们所有人的薪水都公之于众,一半人会很悲惨,另一半人也不会更高兴。

加州大学的情况差不多就是这样。教师和员工都在州政府的花名册上。加利福尼亚州2008年3月通过的一项知情权法规让当地报纸《Sacramento Bee》在其网站公布加州工作人员的薪水。上述的新研究已发布成为研究报告。作者随意联系了三所加州大学分校的一些员工,并告知他们这个网站的信息。几天后,他们对学校所有员工就如何使用该网站、对工作和薪水的满意度以及是否有找新工作的打算进行了调查。

结果是:越来越多的人迅速开始使用该网站,80%的新用户说他们查过所在部门同事的薪水详情。薪水低于部门中间值的员工工作满意度迅速下跌,而找新工作的可能性增加了。有趣的是,薪水高于部门中间值的人没什么有意义的变化。

这恰巧映证了1999年由苏黎世和慕尼黑研究人员提出的“不平等厌恶理论”(inequality aversion theory)。实验证明,实验对象如果能阻止其他人接受比他更优越的奖励,他就愿意牺牲潜在的奖励。也就是说,实验对象在很多情况下更在意公平性,而不是获得多少。(2003年的一个关于猴子的研究也显示了相同行为,猴子还对造成这种情况的科学家表示了愤怒。)

加州大学的研究结果表明,对雇主来说,公开薪水的结果是失大于得。薪水低的员工可能会离开,薪水高的员工不会更忠于公司。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些雇主会在新员工合同中塞进保密条款。但是这种条款的地位正在动摇。美国有些州不允许这样的条款,在允许的州省,《国家劳动权益法案》(National Labor Rights Act)第七部分规定对采取一致行动争取共同帮助和保护的员工进行保护,法庭的判决表明,该规定使得上述条款的实施十分困难。在英国,从10月1日起,《2010年平等法案》(Equality Act 2010)规定,在员工试图判定他们是否被歧视(雇主通常都很难反驳)的情况下,这些条款禁止实施。

对员工来说,很多人似乎太过热情地与同事分享自己的倒霉事,也许到了谈谈薪水的时候了。一半人听了之后会紧皱眉头地走开,但如果不满能成为一个激励因素的话,他们最终可能会有更好的表现。

Jack H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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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与管理] 公司为何要对薪水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