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记者节,一定有不少朋友会写出若干抒情美文,主流媒体则会趁机努力把自己神圣化一番(侮辱人们的人格后皆侮辱人们的智商:仿佛他们相信公众根本不知道他们平时做的些什么勾当),更不好意思的是,原本被当局定义为意识形态第二线,仅以“协助维稳”,以各自捞钱为主的“市场化媒体”,也会煽情不误的。


  可是,我要再说一遍,记者证是非法的(前两年记者节我都写了,好象还赚来了稿费——为了发表,当然比此处写的“含蓄”,今年,有更具借机传播力的微博,我就在博客上写一点,借微博传播传播)。


  第一,记者无需证。特别在中国,记者无需证。因为记者行使公民权,没有多出一分。如果因为职业分工的原因,也需要一个证件,即如焊工证船员证教授证,那也未为不可,但它不需要“神圣化”;如果因为身份特殊,需要世人给予必要的方便,因而需要一个证明,例如,残疾人证,上公交车的时候,享受一定的方便,那么,记者证的理由,也仅仅在于此,相当于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我要去采访。


  可是——第二,中国为什么要给记者一个证呢,你看看新闻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的是些什么恶心和违法的内容,你就明白了,如果你不幸获得了这个证,你看看你需要一些什么承诺,需要无条件地拥护和服从些什么,你就知道你已经违法了。


  《记者证管理条例》是这样一个反动逻辑:表面上,肯定记者的调查公共事务的资格,但同时,限制另外的公民有这样的资格。如前所述,这样的资格只不过是公民的天赋要权。请公民们注意,按照记者证管理条例的规定,不仅学术机构,大学生的假期社会活动,都处于违法状态,甚至每一个网民都在微法,特别是地,微博是一个巨大的违法团体。因为你如果没有握着当局派发的记者证,你便没有调查和发表的权利。


  这就是我们的记者证。


  这就是我们正在谈论的,业内人士不免有些自得的节日。


  记者证的现实功用,对记者本人来说,当然也是不能忽略的。它有可能是一个“红包证”,中国的大部分风景好一点的地方,已经被围起来向公众收钱,但记者证在收钱的关门,相当于特权证——免票。另一方面,对于有关当局来说,在某些公共事件中,要抓人的时候,便于不会被“抓错”——有时,实际上“抓的就是记者”,但故意把你当“不明真相的群众”先地控制起来。

   

本文如果能够贴上,证明并包含不敏感词,愿管理员能高抬贵手,保留过今天,过了“记者节”,随便删除可也。(

20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