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按】公正裁判是法官的职责,执行判决是法院的责任,否则法律就会变成“白条儿”。现实中,执行难天怒人怨,多半是人为造成,吃人饭不干人事儿,这样的法官,多如过江之鲫。周永康三令五申,黄松有大声疾呼,半年无行动可向上一级申请,这是诀窍,可惜队伍坏了上梁不正,好章程出不了东交民巷的大门。

    现状是,钱中福这么倒霉的人太多,这几年恶性事件多,从无奈到愤怒,从苦笑道杀人,拍卖判决书,找法院院长决斗,拎冲锋枪进法院横扫。法官斯文扫地,法院威仪扫地,事后裱糊旌表烈士,不是改弦更张,法官吃人饭 办人事,才能化解戾气。否则倒霉蛋钱中福,除了自己磕死,恐怕就得拉几个垫背的。

    他这事儿辗转到我手里,有两三个月了。我们没见过面也没通过话,但我能意识到他说的是真的。对安徽我熟,出好茶产迷人风光,但也盛产贪官污吏,官场风气有点像今天天气,只能说哈哈哈。阜阳在安徽,阜阳就是山寨,连白宫都能自建,安徽挺像阜阳。对钱中福,理解和担心,没精力也没办法,律师仰脸跟法官说事儿,就算是正事儿,可他不是不懂,舍脸贴冷屁股,没人搭理你律师。

    把钱中福的遭遇,发在这里,请有心人想想办法。钱不多不算啥,家大业大债务人肯还他,我谢谢您。法官肯把帐划过来举手之劳,我也谢谢您。钱中福想得开能忍,退一步海阔天空,我祝福你有发财机会,屈死别告状你个泥脚杆子,不能拿着棒槌认真,也别铤而走险。我只是不希望他想不开,我担心他会出事。

    谢谢。

    浦志强 2010年10月17日 伊春

    

——————————————————-

    钱中福,33岁,安徽农民,一辈子只当过一回包工头,为讨到那笔承包费支付民工工资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

    2006年,安徽宁国大市场开建,承建方为江苏长安建设集团(总部在江苏铜山县),钱中福承包了一个施工项目,价格29万。

    2007年,市场完工,长安建设集团拒不付款,理由是29万已经给了具体负责的长安建设集团无锡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携款失踪。

    钱中福花半年时间在湖南找到了分公司负责人,将人带到宾馆谈判,对方报警,钱中福以非法拘禁罪被判一年。

    这是倒霉的开始。

    出狱后,钱中福起诉长安建设集团,宁国法院开庭后一直没有判决,在钱中福上访到宁国人大、政法委后,2010年春节前判决下达,判长安集团支付29万。

    长安集团上诉到宣城(宁国隶属宣城)中院,二审法院提出了调解,钱中福为息事宁人,提出只要给23万就可以接受,对方仍不同意,法院一直不判,今年8月初,二审法院判决,判长安集团支付29万。

    终审虽然判决,但钱仍要不到。

    找公司,公司硬是不给,留下话“有本事找法院”。

    找宁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向对方寄达执行通知书,可钱中福多次向法院催问结果,法院的答复是“对方没有回复”,在钱中福愿意支付差旅费的情况下,法院也不同意去江苏执行。

    法院说要按程序办,委托执行,会通过上级中院报到安徽省高院,再到江苏省高院再到当地中院,再到基层法院。

    那,将又是两三年的时间。

    钱中福目前尚欠10万农民工工资没有发放,为了官司几乎每周从200公里外的老家去一次宁国,又欠下10万债务。

    希望法院能以人为本,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司法精神,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尽快执行此案。 

    钱中福,1872639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