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9日,也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反腐败日”。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采纳历时两年多拟定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项决议将每年的12月9日确定为国际反腐败日,以纪念公约的签署和唤起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重视与关注。于是,每年的12月9日,联合国都会呼吁世界各国举行相关宣传活动,倡导“帮助消除腐败是每个人应尽职责”的理念。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就此呼吁每一个人为清廉和守法、为克服全球性的威胁——腐败,作出自己的贡献。他强调,反腐倡廉不仅是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事。

腐败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和社会问题,它严重威胁着一个国家的发展与稳定,是一种对社会产生广泛腐蚀作用的“隐性恶疾”。腐败行为危害巨大,它破坏民主与法治、扰乱社会秩序、扭曲市场、助长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危害正常的生活。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签署、30多个国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根据规定,该公约于2005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公约对预防腐败、界定腐败犯罪、反腐败国际合作、非法资产追缴等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生效后将对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行动、提高反腐成效、促进反腐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在2003年12月10日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自此,中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

中国是世界上腐败问题多发国,特别是官员腐败问题很严重。我原以为,在这样的一个国际“反腐败日”里,我国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也会大张旗鼓地开展“反腐败”的宣传活动。但让我感到失望的是,在今天的官媒中,没有看到任何相关报道。

2007年9月,我国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预防来预防去,腐败问题还是层出不穷。但不论怎么说,在一个国际反腐败日里不开展宣传活动,这是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严重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