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从当前的现实看,中国司法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也正是威严不足。从接二连三的因言获罪,到此起彼伏的跨省追捕,从佘祥林到赵作海,威严的法律一再被践踏,民众的权利屡屡被侵犯,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人们对法官的期盼,是一个“可爱亲民”的卡通吗?不顾民众的核心诉求,却去走什么“卡通亲民”之路,岂不是南辕北辙?

作者:郭兵

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消息称,现正向公众广泛征求其卡通形象修改意见。北京电视台著名主持人元元女士提出了设计法院卡通形象的建议,认为通过卡通形象有利于树立人民法官亲民、爱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司法部门希望通过种种努力,树立和维护起一个更好的自身形象,这想法自然值得肯定;但将自身形象的树立,寄望于设计出一幅可爱的卡通画,这做法又着实够荒唐。

一方面,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应当如何定位,恐怕有关部门至今还没有考虑清楚。法官作为司法权的执行者,某种程度上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化身,因而不偏不倚、不受外因影响或制肘、大公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是对其的最根本要求。而要做到这一点,保持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形象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说,法官的形象,“威严”比“可爱”更重要。现在弄一个轻松活泼的卡通形象,显然已偏离了这种核心诉求,最终只能是搞的不伦不类,无法取得应有的实际效果。

而从当前的现实看,中国司法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也正是威严不足。从接二连三的因言获罪,到此起彼伏的跨省追捕,从佘祥林到赵作海,威严的法律一再被践踏,民众的权利屡屡被侵犯,在这样的社会现实下,人们对法官的期盼,是一个“可爱亲民”的卡通吗?不顾民众的核心诉求,却去走什么“卡通亲民”之路,岂不是南辕北辙?

另一方面,良好的自身形象应当如何树立,有关部门恐怕也将力道使错了方向。对于一个披着法袍的法官来说,公正严明才是最好的亲民,阳光执法才能树立起最可爱的形象。倘若抛开这些本源的东西不顾,或者说固本的功课没有做足,却将希望寄托于一纸卡通,热衷于搞一些门面功夫,这无疑是在舍本逐末,最终必然是有害无益。

最后想说明的是,良好的形象是靠自身努力“树”起来的,而不是靠头脑中的臆想“设计”出来的。求得一个好设计,不等于就有了一个好形象。“卍”是佛教的标志,原本象征着功德如海,但作了法西斯的图腾之后,却成了万恶无边的代言。由此看,莫说标志有利于形象,做不好内功,只把精力用在涂脂抹粉上,非但好的形象树不起来,还有可能因此糟蹋一个好的标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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