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时,我上初中,那时的政治课就是“宪法课”。而“宪法课”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做“公民”。合格公民是能“自觉地尽到义务,享受权利”。这句话隔五十余年,我仍旧没有忘。这种意识与蒙学中教给孩子的东西大相径庭。

作者:王学泰

王学泰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退休研究员

最近,山东省教育厅下发通知,严禁该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向学生“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弟子规》、《三字经》、《神童诗》等。担心“带有糟粕性的内容”会“扭曲了学生的价值观念,腐蚀了中小学生的心灵”。随之,湖北部分学校专门删节了《三字经》等经典文本,重编后再让学生学习。于是,删还是不删,便成了问题。

这个问题源于2007年启动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于是,中小学生诵读蒙学小书蔚然成风。我对这场“读经”热,当时就有不同意见,曾指出儒家经典是宗法社会和小农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儒家学说虽然有它超越的一面,但就总体来说是宗法制度在意识形态层面的表现,是皇权专制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而传统经典特别是用来教育当时少年儿童的蒙学书籍,更充斥着这种意识形态,让刚刚接触文化、有待于启蒙的儿童诵读这些,害多益少。

为什么说“害多”?因为这些典籍有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强调“君父”对他统治下的子民、臣民的绝对权力。如果说,原始儒学中孔孟还主张处于上位与下位的不同人群的相对关系,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视臣如草芥,臣视君如寇仇”、“父慈子孝”等,不赞成单方面的权利或义务。可到了宋代和宋代以后,皇权专制日益加强,产生于宋代的程朱理学在“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下,限制甚至要消除出于人性的正当欲求。这样,孔孟所倡导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关系的相对性主张,也被消减了。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把程朱理学确立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君权越来越强,涵盖了一切。在这种情势下,强调统治者绝对权力的,所谓“君要臣死,臣若不死为不忠;父要子亡,子若不亡为不孝”就出现了。这在通俗文化和蒙学中表现得特别强烈,上面所引就是出在明中叶成书的《大唐秦王词话》。

《弟子规》是清初李毓秀写的,这本小书就是讲怎么做弟子(儿子、兄弟,总之是在宗法网络中处在下位的人)的。在父子关系上,作者不讲是非,片面强调服从。比如书中讲到“孝”时有云“亲憎我,孝方贤。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这里虽然说的是“侍父之道”,古代君父一体,事君如同侍父。

《三字经》中虽然没有《弟子规》那么明显,但其中的“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也是这一套。少年儿童初接受教育时仿佛白纸,此时用什么原料做底色很重要,难道孩子一接触文化,我们就要给他们的心灵笼罩上皇权专制的阴影?让他们从小立志只知绝对服从、没有丝毫个人意志与权利的子民、臣民?

中国皇权专制的社会基础是宗法社会,因此不管统治如何严酷,总有温情脉脉的一面。匍匐在绝对专制下的奴隶,往往称臣民甚至子民。皇帝以大家长自居,把这种统治装饰得有点儿“人情味”。百年来,这些都是学界反复讲、讲烂了的问题,但直至今日,许多做教育工作的人对它还是缺少警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一再强调“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什么叫公民?记得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时,我上初中,那时的政治课就是“宪法课”。而“宪法课”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做“公民”。合格公民是能“自觉地尽到义务,享受权利”。这句话隔五十余年,我仍旧没有忘。这种意识与蒙学中教给孩子的东西大相径庭。

是不是应该对这些书籍加以删削再让孩子读呢?我看大可不必。学习传统文化为什么非得要“读经”或背诵这些呢?如果希望趁着儿童记忆力好时,让他们背诵点儿东西,以了解传统文化,对儿童无害有益的传统文化读物车载斗量,如唐诗宋词元曲、两汉唐宋文章,甚至《诗经》中也有不少短小通俗有趣的诗章。

甚至有些枯燥、孩子不懂、不能理解的东西,比如《易经》的“六十四卦歌”,小时候背了,长大了理解起来就很容易了。古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但关键是孩子们愿意,如果不考虑个人意志,填鸭式硬灌也不好。读书应该是有乐趣的事。统一要求“诵读”,并不一定符合儿童教育规律。

文革“批林批孔”时,把蒙学如《三字经》、《弟子规》、《神童诗》、《名贤集》等拉来批判,为了“批倒批臭”,举国上下用尽了污言秽语。不想三十年河东转河西,现在又要求少年儿童“诵读”了,又在讨论删不删的问题,照我看还是让它们寿终正寝吧,它们的历史作用早就完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