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忠(上海)

 

在“公职世袭与中国社会分裂”一文中,我粗略地讨论了中国大陆公职世袭现象日益普遍的缘由,并在字里行间表露了我对这种现象的批评态度。对我的文章的最可能的质疑是:在民主社会的政坛上同样存在着家族传承现象,为什么大陆就应因此受到特别的质疑和批评呢?

在本文中,我将尝试指出两种不同政制下公职世袭现象之间的根本性区别,以证明我的批评态度的正当性。在这里,两种不同的政制指的是:(1)民众通过选举在相互竞争的候选人之间,选任政治领导人或政府主要官员的政治制度;(2)民众无权选择政治领导人或政府主要官员的政治制度。

与其他各行各业一样,担任政府官员也是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的职业选择之一。政府官员亦应具备胜任职责所需素质和能力,才能通过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以获得物质性的酬劳以及非物质性的荣誉。

一般而言,出身官员家庭的人,由于长期的耳濡目染甚或长辈的刻意培养,更容易获得担任公职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因而可能比其他人更有兴趣甚或更加适合出任政府公职。但这里必须强调的是,他们在这方面的家族传承优势,只具有社会统计学上的意义。具体到他们每一个体身上,这种优势的存在并无任何必然性。

因此,一个出身官员家庭的人是否适合担任公职,不能视其家庭出身,而应视其能力和素养而定(尽管前者可能是后者形成的有利因素之一)。这个人是否具备任职条件,不应由其本人或其身为官员的父母来决定,而应由相关范围内的公众来决定。政府公职既然是社会分工中的职业之一,从职人员提供服务是否值得人们给予酬劳,当然应该由接受服务的公众来评判。否则,社会分工的意义便无从谈起。

例如,一个人若要继承父业,以烤面包为生,他可能比其他人更容易成功,因为他至少能得到父亲的悉心指教。但如果消费者愿意花钱购买他的面包,绝不会仅仅因为他是面包师的儿子,而是因为他的面包味道也不错。消费者甚至根本不会在乎他是谁的儿子。

在民选政治条件下,制度安排赋予了公众一种政治上的消费者权利,使他们可以自由评判各级政府官员工作能力和服务价值,并在此基础上决定他们的去留。在此条件下,官员后代在统计学上的家族传承优势即使成为现实,人们也将不会在意。

而在中国,由于民众并不享有这种政治上的消费者权利,公职世袭不但会严重损害社会公正,因为它剥夺了其他人的平等机会;而且也将使官员素质日益下滑,因为官员后代甚至无需努力具备相应的素质。

另外,在民主社会,各级政府官员所支配资源的数量和用途,在制度上都有明确的限制,加之新闻媒体的严密监督,他们利用公职牟取私利的空间极为有限。当然,这并不防碍他们通过克己奉公,去赢得社会声誉甚或历史地位。

在中国,政府官员对公共资源的支配,在数量和用途上都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社会公众对相关的决定几乎毫无影响力。新闻和言论自由的缺乏,则使公众甚至难以知悉公共资源的确切用途和流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利用公职牟取私利的空间,往往大得超乎人们的想象。

在民主社会,公职人员不但所取得酬劳较为确定,而且他们所享受的公共福利与其人之间的差别也不大。而在中国,政府官员不但很容易利用权力牟取私利,而且还通过自己的决策,堂而皇之地享受较一般公众远为优厚的社会福利。例如,在医疗方面,政府公务人员,特别是高级官员,在公共开支中所攫取的比例之高,可以说是绝世罕见(这方面的数据甚似乎比国家机密更不可示人)。

如果一方面民众无法通过选举决定政府官员的去留,另一方面成为公职人员即意味着占据更多的公共资源,那么公职世袭就难免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实际上正是中国目前的现状。

而在民主社会,世袭现象往往限于高级别的民选职位,因为在选举政治中,家族传承优势(表现在能力养成、政治历练、知名度等方面)确实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恰恰由于民选政治的存在,民众始终享有作为政治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评判权和决策权,这一领域中的世袭现象并不至于遗害社会。

面包师的儿子如果真能烤出好面包,人们当然乐意花钱购买。但如果一个人仅仅因为自己是面包师的儿子,就认为自己一定能烤出好面包,并且可以强迫人们买他的面包,那么人们买到手的面包必然会变得比猪食更难吃。正如无权选择面包供应者的消费者,不可能吃到合乎人的口味的面包,无权选择政治领导人和政府主要官员的民众,也不可能获得合乎人的尊严的政治地位。

 

作者任教于中国华东政法大学,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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