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Pao

明報.副刊﹕世紀.China

喉舌的抗爭:碎片化的自由

文·艾白 內地媒體人

 

  新年伊始,大陸新聞界卻顯悲涼之氣。《成都商報》因去年底一篇題為《夜上黃山誰讓救援隊變敢死隊?》的報道被指失實,記者龍燦被辭退,相關編輯及值班編委等多人被撤職或罰款。如此大規模嚴厲責罰記者編輯,可謂近年罕見。

  前述整篇報道是否屬於「失實」,業界與官方意見各有主張。然新聞管制部門為刀俎,媒體及記者乃魚肉。並沒有象表明,官方管制在制度層面已經放鬆,有的倒是想不想管的問題;記者的境,龍燦等人被辭退只是其中一例,去年,記者被通緝、被毆打、被恐嚇貫穿始終。

  除了整肅《成都商報》,1月27日,南方報業評論員長平被要求辭職,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崗位調整,都有管制部門在新聞領域進行全面嚴打之勢。長平等人被要求辭職的各種因由尚不可知,但內地新聞界已為之「炸鍋」。

  這是中國媒體的鏡鑒,這也是管制之下新聞記者的命運。在管制之下,內地記者們目前爭的還不是「新聞自由」這一終極權利,而是在黨權、法律庇護之下,作為「黨和人民喉舌」及「職業新聞記者」應有的正常採訪權利。

  「你是哪個單位的?叫什麼名字,把電話給我,哪個讓你直播的?」這是2010年7月28日,在江蘇省南京市發生爆炸事故現場,江蘇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徐光輝試圖阻撓記者採訪時脫口而出的「金句」——在2009年,鄭州市城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在責問記者時也是一語成名:你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

  官員對媒體的傲慢,主要並不是出於其自身的涵養問題,依筆者淺見,這是強權邏輯使然。所謂「普天之下莫非黨媒,率土之濱莫非喉舌」。然而,自1978年國門打開之後,民間乃至媒體亦獲得一絲自由空間。衝突的發生,便是管制邏輯不變的情下,媒體為爭應得的自由所必然發生的事件。

  權力慣性地傲慢,一如時任湖北省長的李鴻忠,在2010年全國兩會上責問記者:「你哪個媒體的?你是《人民日報》的?你還問這問題?還是黨的喉舌?你怎麼引導輿論?你叫什麼名字?我要找你們領導去」。

  媒體為求生存與尊嚴,自然也會抗爭。在去年8月採訪伊春空難期間,數家媒體記者因同行被警方拘留作出的勇敢之舉至今仍是美談。他們打出了如下標語:警察不能隨便抓記者!

 

1. 管制:從「鴻忠搶筆」說起

  李鴻忠因記者問及湖北省醜聞「鄧玉嬌案」,口不擇言且慌不擇路,只好對記者的錄音筆下手,此事稱為「鴻忠搶筆」事件。針對李鴻忠的不當言行,內地新聞界有人做聯名公開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查勘事件真相,並責成李氏公開道歉,希望全國人大責令其引咎辭職。在聯名公開信文末,有言如是:請共襄義旗,守望相助。為新聞界爭尊嚴,亦是為民眾爭尊嚴。

  實際上,官方並未給新聞界以尊嚴。在官方眼中,新聞記者一直都是豢養之喉舌,曾有「歪詩」稱,「我是黨的一條狗,守在黨的大門口,黨叫咬誰就咬誰,叫咬幾口咬幾口」——李氏自稱搶筆事件為誤會之後,宣傳部門的禁令也隨之而至。媒體人試圖共襄義旗,到頭來卻讓官方的傲慢羞辱了一番。

  管制無處不在,只是手段和程度不同而已,這是轉型期中國媒體的現實。隨社會進步,加之技術手段的多元,管制方式也變得多種多樣。媒體人將宣傳部門戲稱為「真理部」(語出奧威爾小說《一九八四》),作為建設社會意識形態的主力機構,宣傳部門對媒體的管控是中國政治的必然邏輯。如今,「真理部」的禁令可謂五花八門。

  就筆者所見,「真理部」對新聞的管控可謂事無巨細——只要其認為某事件可觸及執政黨的利益,幾乎無一例外都會下發指令。當然,禁令的頒發時間早晚不同。有些事,在內地的媒體上絕無出現之可能,此蓋因禁令迅速下達且措辭嚴厲;有些事,媒體報道有始無終,這也多半是受到了禁令管束;而有些事,多家媒體參與報道,隨後卻僅剩新華社一家之聲音,這也是禁令使然。

  在2010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承諾,「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同時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可是,「真理部」大量新聞禁令的存在,消解了溫家寶總理的承諾。在黨管媒體的新聞體制下,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宣傳部門的宣傳禁令表明,執政黨認為他們自己有能力擔負起這個國家的管理職能,媒體及大眾只是其管理國家的工具而已。

 

2. 抗爭:碎片必將連成整體

  在經年高壓新聞管制下,內地新聞界媒體亦產生了如羅伯特·達爾所稱的「受訓控制」。這種「受訓控制」,便是新聞界的「自我審查」。這種自我審查,自然並不是新聞出版流程中的編輯校對過程,而是在無明確新聞指令前提下針對性的自我限制——當然,這種限制是在常年新聞管制之下,為了所謂「安全辦報」的生存之道。

  多年來,政治、軍事、宗教和民族等四大題材的新聞,一直是「自我審查」最嚴苛的領域。就當下形勢判斷,這些題材的媒體自我審查從未放鬆過。比如,每年6月4日到來,關於「天安門事件」的話題是審查內容之一;而如去年新疆烏魯木齊騷亂事件,在事後審判期間,對涉案人員的民族成分,也是媒體有意模糊迴避的內容。

  客觀而論,自我審查是應加以區分的。媒體共同面對的前提是新聞管制的國情,而針對具備新聞機構,有的自我審查可能是「媚上欺下」,而有些新聞機構的這一行為,就筆者所見,確是為了規避高壓以便「安全」刊出相關資訊。

  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面對管制,抗爭是媒體尋求發展的內在動力。若不然,泱泱中國只有新華社、人民日報等幾家官媒的聲音,那也不是崛起中國該有的面貌。

  南方報業集團前社長范以錦曾在個人微博說:「國家高層提出善待善用善管媒體,但有的地方我行我素,打壓講真相記者。媒體負責人的應對:一、抗爭;二、高壓下保持沉默;三、在強權的指令下,無可奈何『執行』假話,但決不渲染假話,更不能製造假話;四、積極配合,幫忙造假。王華元製造南都冤案時,南方報業首選第一種。任何時候不能用第四種。」這是南方報人面對管制所持的態度,多年來,南方報業在社會各界贏得的美譽度以及其所建立的影響力,從側面反映了人民大眾對這一抗爭風骨的肯定。

  然而,媒體抗爭是有限的,屬於個別現象而不是中國媒體之普遍情。這一抗爭特點,與當下媒體所獲得自由的共同之處是,都是「碎片化」(Fragmentation)的。自中共建政後,尤其是1978年鄧小平推行了「改革開放」,國人乃至媒體所獲得的言說空間較之以前,都是有可圈可點進步的——這種自由,並不完全是憲法意義上的「言論自由」,而是被管制的自由。在前述四個領域的報道中,媒體往往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但在娛樂、體育、時尚等領域的報道,只要到中國街頭任何一個報刊亭便可一目了然,這些領域的報道尺度,已經近乎與香港等擁有言論自由的地區無異了。

  碎片化的自由何時能練成一個整體,國人何時能擁有真正意義的言論自由,這是一個嚴峻但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就本文述及的內容而言,筆者覺得中宣部的禁令和媒體的自我審查是考察的兩個指標。如果哪一天,中宣部不再發布禁令,媒體不再自我審查,新聞管制在政治制度層面而言,就是歷史了。但實情是什呢?那就是:除了中宣部的《新聞閱評》外,為了「安全辦報」,如南方報業這樣一向被視為抗爭英雄的媒體,如今也在內部推出了《審讀週報》,以期記者編輯規避管制風險。這是也中國媒體僅有「碎片化自由」最好的明證。

  現實很壓抑令人失望,但筆者覺得亦不應悲觀絕望。古時曾有「道路以目」,但當下畢竟已有「碎片化的自由」。國人從「廚房政治」,進步到「客廳政治」,到現在,我們已經可以在網絡甚至媒體發表自己的想法,有時還可對時局指指點點調侃一番了。碎片化的自由必將連成整體,這是筆者對高壓管制之下媒體有限抗爭的判斷,這也肯定是歷史潮流。

 

Origial Post:

http://life.mingpao.com/cfm/dailynews3.cfm?File=20110211/nclvx001/vx001a.txt


© prejudice for 新闻理想档案馆, 2011/02/11. |
Permalink |收听敌台

Post tags:

OhMyMedia@新浪微博──“OMM通讯社”,欢迎关注!
另:OhMyMedia@Twitter

加入我们,OMM通讯社志愿者招募!

Related posts

需翻墙软件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到:caonimazhanhexieAT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