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这个社会的 公共知识分子 ,律师理应有所思考—-没有法治思想和法律文化的土壤是不可能有真正的“依法治国”的。作为“在野法曹”的律师,理应以符合法律人特性的、内敛而理性的方式有所表达;作为 公民权利 的忠实代表、社会理性不同声音的忠实代表、以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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