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押九个月庭审两小时 四川异议人士刘贤斌被判十年(图,视频) 03/27/2011 原文 四川遂宁市法院本周五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异议人士刘贤斌十年有期徒刑。其妻子陈明先表示,庭审仅两个多小时就宣判,律师的辩护多次遭法官粗暴地打断,包括刘贤斌的最后陈述。他最后只好说了一句:“我无罪,我抗议”。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道。 要翻墙?(发邮件到Gmail):ziyouhulianwangATgmail.com 所在分类:国际华闻标签:刘贤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陈明,异议人士,四川 相关文章 【网络民议】“纳瓦尔尼像一个英雄那样活着,又像一个英雄那样死去” 阿斗凿墙|高耀洁追思会——林世钰:奶奶,您照亮我的,我将去照亮别人 WOMEN我们|谁是黄雪琴? 郭飞雄|法庭辩护词:我的根本政治主张和人生价值哲学革命构想 【立此存照】中新社|中国公安部就美国起诉中国执法人员向美执法部门提出严正交涉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