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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非法。有時候吧,法律還真不能拿來做擋箭牌。

原文地址:回想卡扎菲的言行作者:mz夜渡客8


香港中国通讯社20110303日电,
国际刑事法院决定对卡扎菲展开司法调查。该报道称,安理会226日通过了制裁利比亚卡扎菲政权的决议,并决定把2011215日以来的利比亚局势问题移交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请检察官在决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向安理会报告所采取的相关行动。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奥坎波说,3日将在荷兰海牙总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从215日以来在利比亚境内发生的危害人类罪审查的基本概述,他还将通报涉嫌组织和个人的情况。由于利比亚政府采取暴力镇压民众,联合国大会31日召开全体会议并通过决议,暂时取消利比亚在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国资格。同时,国际社会纷纷对卡扎菲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制裁措施,瑞士银行冻结了卡扎菲的银行账户,欧美西方国家正考虑对利比亚人民进行军事援助。


面对国际社会的制裁和谴责,卡扎菲却对媒体说,他给利比亚人民带来了经济繁荣,给人民独立和稳定的国家,那些起来反对他的“多数民众”,是吸毒者,是受萨达姆恐怖组织挑动的恐怖分子,并称基地组织为反对他的民众提供面包和武器。同时卡扎菲扬言,如果美国等西方国家要采取军事行动的话,将会牺牲数以千计利比亚人民的生命。他还说,利比亚人民还是爱戴他的,他没有动用武力镇压人民,他射杀的是犯有“叛国罪”的恐怖人员。

这就出现了一个极有意义的问题,什么是正义和什么是犯罪。按照卡扎菲的说法,他镇压利比亚人民,是为了保障国家的稳定局面,因而是合理合法的,也即是正义的;但在利比亚人民看来,他们只是索要属于自己的自由和民主,走上街头进行抗议,那是迫不得已的事。对此,对抗双方各说各的理,谁也说服不了谁。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判断谁是孰非呢?在一些人看来,人民要回自己的东西是破坏秩序,是造成社会动乱的始作俑者,因而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尽管利比亚没有法律),所以犯罪的一方是起来进行抗议的民众。乍看起来,这是很有力量的理由,国家确实需要稳定的秩序以养生息,也只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下才能谈得上国计民生。


但独裁者卡扎菲为了攫取和保护他的家族的庞大财产,41年以来一直对他的国民说,他是“人民的兄长”,是一切为了人民利益而某的“人民领袖”。对比一下国际社会的报道和卡扎菲集团的言行,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事实,专制的独裁者总是假国家人民之借口,某自己及其家族集团之私利。据分析人士称,卡扎菲的家族财产与国家财产根本无法区分,他可以随意地把国家的财产作为自己私人财产占为己有。据估计,卡扎菲拥有的财产远大于埃及总统穆巴拉克,可能在820亿美元以上。就是这么一个专制残暴的狂人,居然还要说自己是人民的兄长,是人民的领袖。天下就是有那么些立牌坊的婊子。


人民起来争取民主自由,无外就是要回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可这个自称是人民利益代表,是国家稳定和安全保护神的人,不但侮辱起来反抗的民众,还一反平时的温情面目而凶相毕露,居然动用轰炸机对自己昔日的“兄弟们”进行血腥的轰炸和屠杀。
CNN》记者表示,看到军机飞过和听到爆炸声音,但利比亚官方电视台否认轰炸军事基地。

像独裁专制者本·阿里和穆巴拉克一样,一方面他们封锁消息,一方面对人民说自己才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暗底下却大肆地敛聚财富,巧取豪夺公共财产甚至民众的私人财产占为己有。如果人民起来要回属于自己的财富和权力,他们就一反平时的温情嘴脸而面露凶相,对人民进行镇压和屠戮。这种丑恶的行径,如果是合法的话,那这个法律就是无道的,即是非正义的,制定这种法律的人就是真正的罪犯。其实,人间自有公道在,为什么联合国会一致通过1790决议,就证明人类的良知没有泯灭,是非善恶的标准长存于人类的共同价值理念中。也就是说,一些人所说的违法和犯罪,甚至具体的法律条文,并不是人类正义的体现,恰恰相反,有时他们才是真正的违法和犯罪,是反人类反人权的大罪。卡扎菲受到海牙法庭的调查和判决,彰显的是人类的良知和最基本的自然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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