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司法回归地方顺应了法治的要求_盛大林_新浪博客 03/15/2011 原文 由于 人权 、财权均不独立,铁路司法演变成了“儿子审老子”。 司法权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公权力,司法机关理应是神圣的国家机关。然而,铁路的公检法却是企业的身份,因为铁路系统政企不分,绝大多数铁路单位都是企业性质的——国家的法律,竟然让企业去行使,岂 … 要翻墙?(发邮件到Gmail):CDTcaonima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司法公正,法治,新浪博客,民主宪政 相关文章 咸蛋bot|高丙芳案现审辩冲突:辩护人被强行带出法庭,被告人宣判前突遭逮捕 【404文库】基本常识|不存在的包青天,靠不住的大老爷 如是之观|包公祠前的哭声,为何如此引发共鸣 【404文库】“哪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隐私被侵犯得很习惯了,也绝对不能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外二篇) 我遭遇了性别歧视|制造劳荣枝:一起死刑判决中的法治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