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民”的诞生:2年检举10个政府部门

[导读]不到两年他检举、曝光包括公检法在内的十几个政府部门,四方之人慕名而来,上门求助。

 

“刁民”的诞生:2年检举10个政府部门

 

赵玉新资料图。家属供图

快一年没见儿子,赵玉新的老母亲问孙子:

“你爸呢?”

“啊……得罪政府了,跑了。”

种了一辈子地的老人毫不惊讶“早就知道有这一天。”

去年年底,山东人赵玉新因殴打他人和敲诈勒索罪入狱,获刑五年零四个月。他不服,在看守所里绝食,以此抗议冗长的审判过程。这个“刁民”多年为他人维权,这回终于轮到了自己。

“刁民”前传

外人眼中,这座名叫夏津的小县城位于鲁冀两省交界,没有任何特异之处。

在国土资源部2004年颁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的“城市等别划分”一栏中,夏津和玉树、舟曲一起被评为十五个等级中的最后一级,山东省重点贫困县的帽子戴了很多年。它是一座千年古城,至今仍存隋末农民战争领袖窦建德的点将台遗址。

21世纪的今天,又一个农民让它出了名。这就是44岁的“刁民”赵玉新。

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他检举、曝光包括公检法在内的十几个政府部门,在土地、金融、医疗、房产、司法等方面维权多起。四方之人慕名而来,上门求助。他自称“刁民”。

“刁”并不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

赵玉新是夏津县纪庄村人。读完初中后,在美术品厂当过工人,开过小超市、餐馆,但都倒闭了,他依然在这片家族世代务农的土地上打转。发生在他前四十年人生里最重大的事件,除了离婚,就是有一次卷入假发票事件中,但最终被免予起诉。

有一点赵玉新倒是与其他村民不同,他懂法,也曾特别相信法律。1995年,他从夏津县美术品厂辞职后,发现美术品厂在使用他发明的一种面塑工艺。在毫无胜算的情况下,赵玉新坚持起诉美术品厂侵权,最后败诉。面对身边人的窃窃私语,他没有回击,大家也只好最终得出结论:他这人认死理。

2008年,纪庄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张龙祥与两个村民截留了村里的三万元土地款。赵玉新总算是个见过些世面的人,且胆子也大,于是被推上了维权代表的位子。

在找政府部门几度遭遇挫折后,赵编了一本名为《国情咨文》的小册子,其中收集了37家企业、房地产等单位的名称、地点及近百幅彩色图片。落款很霸气,“山东省夏津县捍卫土地第一梯队村民代表”。赵玉新四处散发册子,还到处举报上访。

比起之前那宗失败的官司,赵玉新这次的维权可谓大获全胜,夏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最终介入,张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他顶替检举对象的位子,当上了第七村民小组组长。赵玉新的人生似乎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局面,除了村官的身份,还开始不断有人来找他,请求帮助维权。

赵玉新被捕之后,他家那间一百多平方米的平房骤然冷清下去,但门脸依然是气派的,门牌号也显眼,那是过去众多“伸冤者”千里跋涉的最终目的地。19岁的儿子赵林凡说,有打官司败诉的、出交通事故被拒赔的、买了房子办不上房产证的,都来找他父亲请求帮忙。大部分人他都不认识,其中甚至有一个老汉来找赵玉新投诉儿子不孝。

“刁民”成长

赵玉新的哥哥赵玉合说,他曾听一位县领导说过:“赵玉新是阻碍夏津县经济发展的人。夏津50万人民不答应!”

赵玉新被捕后,四百名夏津老乡联名上书法院,“强烈要求为赵玉新伸冤”。

感谢和依赖赵玉新的人不在少数。最典型的就是两名联名信的起草人:赵的表弟纪风鲁和邻村椅子张村的农妇韩桂莲。前者因为赵玉新在天涯上发帖,从夏津县人民医院那里拿回了父亲的医疗费7万多元———他认为,出车祸的父亲在该医院医治后终身残废,是该医院玩忽职守的后果;后者村里的两次征地都因赵的检举而得到补偿,据说赵的举报令县领导向省里做了检查。如今,椅子张村又面临着再一次征地,韩桂莲感到求助无门,“他在,不管是上访还是上网,怎么也能帮帮咱们啊。”

赵林凡提及父亲,语带倾慕。父亲心思活络,电脑用得比他这个只会玩网络游戏的大学生还熟练。父亲还善于炒作,尤其会搞“行为艺术”———这是他套用在父亲行为上的舶来概念,但赵玉新的每一次维权行动都让整个夏津为之轰动。

2010年3月,赵玉新的表妹王玉华因欠县农行的贷款,一间门市房被法院强制拍卖抵债。郁闷之余,她向表哥提到几年前的往事:到县农行贷这笔款时,她给县农行的两名职员分别送了4000元和一台彩电在内总值8000元钱的财物。

找县农行行长正面反映无果,赵玉新找来五个男子,每人举一块牌子,上写“农行职员屡次索贿,贷款人多次反映未果”“要钱要物要小姐,农行信贷黑黑黑”等内容站在县农行门口。夏津县老的少的,骑车的走路的,将银行门口围得严严实实,观看这场近似于表演的维权行动。

最终,县农行行长指令两名受贿职员退回款项,否则就要丢工作。王玉华拿出6000元酬谢表哥。

赵被抓的直接原因是:一个多月前他打了邻居,涉嫌寻衅滋事。虽然邻居一再表明只是小事,不再追究赵玉新的责任,但赵玉新的二女儿赵林琼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父亲被押上车带走了。两年来,赵玉新把维权作为自己生活的轴心,他悉心研究国家政策、法规。举报的绝大多数行为,他都能找出与之对应的条款来。一部分信息他发在网站上曝光,一部分则通过中纪委、监察部的网站举报,还有的则干脆起诉。

生活在夏津的人们总能看到,赵玉新开着那辆尾号为“110”的黑色伊兰特小汽车在县里到处转悠,拿着照相机、摄像机到处拍,给政府部门揭短。

但比起这两个称号,赵玉新还是更常用“刁民”来形容自己,他在一篇“遗言”中写道:“我自知不会活太久。我得罪的人太多,我亲手将7名罪犯送进监狱。我告的行政单位不计其数,一篇篇文章直击要害,让他们颜面失尽,自然对我恨之入骨。”

 

“刁民”变味

夏津县人民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主任李建强回忆,赵来找他谈纪家“医疗事故”的赔偿时,第一句话是“我是赵玉新”,第二句是“你不认识我?”

自认“刁民”一段时间后,赵玉新的言行发生了变化。他身边的人认为:名气越大,他越强横,甚至于忘乎所以。

于是,他先后三次殴打他人。一次是殴打和他抢沙石生意的一个邻居,一次是因为他家的玻璃被人砸了,怀疑是某人所为;一次是殴打他当年举报的张龙祥。后者这几年也一直在举报他。

赵的行为准则也有了可以“松动”的余地,这为他被控勒索埋下了伏笔。他在一份自述中说,自己“从不事前索取,更不在事前和委托人讲价格。都是对方事后凭心赠予”。他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但他的确曾以帮助别人维权为筹码,向政府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

2007年,40岁的纺织女工葛红燕花了8万元,在夏津县“永基花园”楼盘买下一间37平方米的门市房,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开发商称她家的房子事实上有45平方米,必须补交2万多元。

葛红燕不知道,赵玉新在为她维权时塞进了一点儿私货———2004年他开超市时曾被一工商所罚款10000元,一直不服。他列出工商局三大罪状:不作为、“乱罚款”,以及多年来一直违规收取个体劳动者协会的会费。

接到公安局通知的工商局急忙找赵玉新谈判,答应他提出的条件———
退回10000元罚款。

“咱一个老百姓,咋懂得办这事啊!去找这部门那部门的,人家能理咱们么?”葛红燕说,她给赵拿了两千元钱路费;并认为这笔钱花得很值,见了效果。

关于这10000元,儿子赵林凡颇担心,赵玉新答:“没事,又不是别人的钱,是咱家自己(被罚)的。”但在后来的指控中,检方将此视为敲诈勒索。

此外,赵玉新还叫停过夏津县“会盟公园”的建设,检举理由是“县领导崇尚菩萨保佑,而放弃信仰”。事实上,他是嫌该公园投资7000万元,而夏津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为1.72亿元“劳民伤财”。

“他这人自负。”赵玉新的朋友耿彪(化名)说,被监督方每每告饶,说些服软的话,赞他是“人民英雄”,赵便沾沾自喜。“我也劝过他。他说,影响越大越安全。”

赵玉新的判断失误了,他和那些他曾经检举的人一样,坐在了被告席上。2010年12月13日宣布的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他有六起犯罪事实:打人三次,按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敲诈勒索农行、医院、工商局,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由于赵玉新对事实本身无异议,只对行为的性质有所辩解,“可视为认罪态度较好”,合并判处五年零四个月有期徒刑。

“刁”,低成本维权的选择?

“行政行为本应该在阳光之下。行政行为违法,甚至涉嫌犯罪时,对其真相的监督及揭露,的确会对其继续违法构成‘威胁’。该‘威胁’不仅仅是法律允许的,而且是鼓励的,这是建构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基础。”这是赵玉新的二审辩护律师张凯的辩护词。

张凯质疑,如果说赵玉新借维权敲诈政府部门,那不也是因为这些政府部门的工作有问题,才被赵抓住了把柄么?

事实上,选择赵玉新,对许多需要维权的老百姓来说,是一种成本最低的方式。

维权,首先需要有与银行、医院、开发商打交道、向各自的政府主管部门投诉所需要的勇气,并为此付出时间、精力和钱财成本;其次需要专业,掌握法律与国家政策,懂得获取理论依据和现实证据;最后,需要有能力制约政府部门,至少令自己不会感觉受骗或蒙蔽。

这三个条件,纪风鲁葛红燕王玉华们都不具备,尤其是最后一个。在他们看来,如果不找赵玉新,他们的投诉不会有任何期望中的答复。

夏津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于香圣说,纪风鲁父亲的伤残是他自身病情发展的正常结果,不属医疗事故。“我们向卫生局汇报了,领导也认可这个结论。”

时任县农行行长的郑建平如今已调离,接受了电话采访。他说,两名职员索贿受贿的事情没有查实。一是王玉华拿不出证据,二人也不承认;二是县农行并未向上级———德州市分行汇报请求彻查。因为数额太少。

唯一承认赵玉新投诉属实的是县工商局。副局长李洪军承认,该局发现赵举报的永基花园“房子卖大了”问题确实存在,但不属于工商部门职权范围,就没有给他回复“这算个失误”。

但他马上补充说,工商局的工作还是不错的。比如顺势检查了一遍,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永基花园是无证售楼。他们想叫停,但当时房子已经全都卖完了。就罚了该房产商3万元钱。

饶有意味的是,对于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这些“被敲诈者”而言,选择屈服于“刁民”赵玉新,也是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

在回答为什么不通过正当途径维权、起诉赵玉新侵害医院名誉权、要求他赔偿和删帖,而是直接付钱时,夏津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于香圣的回答很有代表性。他说出两个原因:一是法院可能根本不予立案,二是“这样最快”。

没有报案者的判决

夏津县一直在变得更强壮,这座千年小城,城区的商品房如今已经卖到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一栋栋崭新的商品房,和城外随处可见的工厂都在证明这座县城的变化。它摘掉了山东省重点贫困县的帽子,地方财政收入从2007年的1.3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2亿元。而赵玉新第一次维权编的那本《国情咨文》小册子,事实上正在与政府竭力提倡的工业化、城市化背道而驰。

“我们一些生意人平时吃饭聚会,都会谈到赵玉新。一边是感叹他厉害,连政府都怕他;一边是说:他早晚得进去。”外地商人杨军说。

夏津警方则否认赵玉新案子背后有政府推手,一再强调“这是个小案子”。一名刑警甚至为此举例说,自己从来没见过县委书记、县长。尽管他们并不隐瞒,抓赵玉新那天出动了包括刑警大队长贺同友、副大队长许万兵在内的五名刑警,并动用了线人。

韩英奎被打报案是3月10日,警方一直等到4月11日,赵玉新在一个工地搞“行为艺术”当天,才立案对赵玉新抓捕。夏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法制大队长李宏信解释说,这一个月警方在研究赵究竟有哪些行为构成犯罪、值得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医院等“敲诈勒索”的受害者即使在赵玉新被抓后也没有报案。一审律师郝臣之在庭审时着重提出一个问题:如果赵玉新的敲诈勒索罪成立,那与他一起实施行为的王玉华、纪风鲁为何没有被一并追究,而且“赃款”也没有追缴?

李宏信想了想说:因为只有他(赵玉新)存在蔑视法律的主观故意。刑警副大队长许万兵承认,没有追回赃款的确不正常,但原因“我真的想不起来了,这个你得去问法院”。

父亲出事一年来,赵林凡再没有打过网络游戏。他曾经狂迷网络游戏,自认属于“脑残”一类。如今,他已经学会了不停地上网发帖,替父亲诉冤。这几天,赵林凡刚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找来看了一遍。更多的电话来自陌生人,问他父亲什么时候能无罪释放,好帮他们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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