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铭泽4月16日报道:今天,上海市红十字会通报“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调查及处理情况,称该资金开支渠道为为卢湾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非救灾救助款。由于本次活动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人均150元的标准,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已经全部退回。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

昨天下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得悉“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情况后,立即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会同卢湾区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取证。今天上午,上海市红十字会和卢湾区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卢湾区红十字会该项开支的原始凭证(发票等)、记账凭证和账册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卢湾区红十字会于2011年2月28日以“红十字会工作会务费”支付给上海慧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发票号码为:46510945,记账凭证号为:JZ-03-0009。资金开支渠道为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非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

据调查,本次活动系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企业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参加人员17人,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标准。卢湾区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卢湾区红十字会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人均150元)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现已经全部退回。

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并要求全市红十字会系统,要厉行节约,用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做好红十字事业。要求各级红十字组织,严格按照本地有关部门拨给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的使用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进行使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要坚决制止,及时整改。

上海市红十字会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市红十字系统“人道基金”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管理和使用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要求各级红十字会继续严格依法履职,要以对公众捐赠资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救助款在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全部用于救灾救助等人道主义事业上。

弱弱的问一句:红十字会的工作业务经费来源是哪里?作为社会救助团体,工作业务经费难道是政府拨款?有必要请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来解释下.

那上次呢,再上次呢?这次被曝光了,过去的呢?!不知道的多了去了。

呵呵! 没有领导签字 这个发票能报销吗?
举报的这个人要倒霉了!

那工作业务经费那是哪里来的呢?

从此以后不会再捐一分钱,他们爱怎么解释关老百姓什么事,难道戏演不下去了?反正吃的起大餐。

反正不捐款的人 表示谈定
S B 捐款给TG

红十字会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公务员编制
其实就是简单的三公消费,和财政局工商局税务局花这点钱吃顿饭么啥区别

人均消费500+的地方
17人吃掉10000
很省的嘛

召唤五毛狗出来喊: 子不嫌母恶

中国红十字会,算编制内的。懂的

此地无银三百两

相关日志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