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不该吃狗肉”的争论,实在既无必要,也无意义。就算争到头破血流吧,喜欢狗肉的,也许会趁着周末去吃个狗肉火锅;不喜欢狗肉的,你就是在现场,也没权利拦着。狗肉不是独一无二的道德准绳,甚至于根本不能算是道德的准绳。假如非得把这种事上升到人性的高度,假如非得表现自己人性高尚、富有爱心,何妨在救狗爱狗之余,也关心一下周围人类的生存处境?或者,有的人根本对此毫无兴趣,甚至已经麻木,只是把对几条狗的热爱挂在嘴上,以为替代和安慰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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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几条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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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乔淼(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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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最近今天最出名的动物是什么,答案毫无疑问是在高速公路上被拦下来的那一卡车狗。对这几百条狗的命运的关注,以及随之再度被提起的“该不该吃狗肉”的讨论,简直让人有一种错觉,仿佛狗比大熊猫还要金贵。——可谁也不能说这种“错觉”一定是“错的”:你喜欢大熊猫,我喜欢狗;你觉得大熊猫珍贵,我觉得狗重要。有什么对错之分呢?可是,偏偏在“要不要吃狗肉”的问题上,一些人争得不可开交,动辄还把它上升到人性层面……这就不但显得很蠢,而且还显得幼稚。

有些人反对人类吃狗肉,当然,还有些更加“高尚”的人,主张我们应该什么肉都不吃——后一类人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我们只讨论前一类反对“人吃狗肉”的。我是一个几乎没吃过狗肉的人,对狗肉也没什么特别的兴趣,但我不觉得吃狗肉有什么不对。据我所知,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禁止人吃狗肉;狗不是野生动物,也不是濒危动物,杀狗吃肉,在现阶段显然不是法律能管得了的。既然不违法,吃狗肉就是个道德问题。但你也很难说吃狗肉的人一定不守公德、不吃狗肉的人就一定道德高尚;如果非得这么说,你也需要先做个研究,还得证明存在这种因果关系——吃不吃狗肉只要一观察就知道,可人的道德水平你又怎么测呢,心理学家对此都没有个定论,你一个外行人也不太好办……既然如此,我们似乎暂时只能得出结论,就是吃狗肉不是严格的是非问题。不是是非问题,就只能算是个人倾向问题,说白了也就是私德的问题:以自己的私德标准,要求别人也去遵守,这不是赤裸裸的道德绑架,还是什么?

一些反对吃狗肉的人大概不像我这么理性。他们,尤其是他们中的她们,会以一种相当夸张(至少在我看来如此)的方式表达其观点,有点类似于几十年前的一首歌《就是好》。他们的一种典型观点大体上是这样:狗通人性,所以不该吃。“通人性”是一种感性的表达方式,意思就是人的想法和感情,狗在一定程度上懂,杀了这样的动物吃肉,他们在感情上不能接受。这当然是有道理的。可是赞成吃狗肉的人,特别是喜欢吃狗肉的人不一定会这么看。在他们看来,“闻到狗肉香,神仙也发慌”,老子凭什么不能吃?不让老子吃,老子感情上也不能接受……你也不能说这就是错的。所谓“情绪”或者“感情”,其实来自于现实条件与个人需要的比较:现实能满足个人的需要,情绪就会比较积极,反之就会比较消极。反对吃狗肉的人有保护狗的需要,有人吃了狗肉,他们就不开心;赞成或者喜欢吃狗肉的人有吃掉狗的需要,不让吃狗肉,他们也不开心。既然不违法,又不能证明是公德问题,你怎么好说自己就一定对,别人就一定错呢?

何况,反对吃狗肉的人,只靠“狗通人性”这种理由,也很难说就完全理直气壮。首先,“通人性”是以人类为中心(特别是以自己为中心)作的一种主观判断:我有什么感情和想法,你作为动物,部分理解,还懂得来安慰我,所以你是好的。这本质上不是无私,恰恰是最大的自私:我喜欢你是因为你能满足我的情感需要,如果满足不了,我就未必这么喜欢你。因此,很难说你同情狗就一定是高尚的、纯粹的,至少你不是必然比吃狗肉的人高尚,无权指责人家。其次,假如“通人性”能成为“不该吃”的理由,那所有的动物其实都不该吃。人就是动物,人性和动物性之间没那么明确不可逾越的界限,猪牛羊鸡鸭鱼这些动物未必就不通人性——按照荣格学派的观点,每个人在心理层面上甚至都可能有这些动物的动物性,也就是说它们其实也可能是通人性的。因此,如果你觉得狗“通人性”而不该吃,那其实就什么动物都不该吃。反对吃狗肉的人应该不全是净素食者,吃猪肉牛肉的时候,你怎么就没关心它们呢?可见还是一种主观偏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确定地说是公德问题,把自己的主观偏好强加于人,这当然很蠢。

同时,这样的做法也显得很孩子气。发展心理学上有个重要的概念叫“去自我中心化”,在社会化的、人际的层面上,这个概念意味着接受别人有别人的观点、承认别人的看法有其合理性,从而懂得分清自己与他人的界限。“去自我中心化”不良的孩子,会觉得只有自己正确,别人一定不正确;如果你问他为什么,他也很难给你讲出理由;你要是不同意他,他就会跟你生气。就目前看来,既然吃不吃狗肉是个人偏好的不同,那吃和不吃就都有其合理性:对你来说,你的观点是对的,但你不能因此就认为对方一定不对。——当然,你可以想办法去证明对方不对,比如努力推动“禁止吃狗肉”成为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做个科学研究,证实吃狗肉的人确实在道德水平、心智发育上比不吃狗肉的人差距显著。这是最现实的、最成年人化的做法。如果只是到高速公路上去拦卡车,掏钱买下狗再放掉,或者嚷嚷“就是不该吃狗肉”,就有点像小孩子撒泼不讲道理,既不能真正保护这些狗(万一它们被抓到,还是可能被吃掉),也很难保护更多的狗。作为成年人,用小孩子的方式对待问题,当然是很不理智的。

总之,针对“该不该吃狗肉”的争论,实在既无必要,也无意义。就算争到头破血流吧,喜欢狗肉的,也许会趁着周末去吃个狗肉火锅;不喜欢狗肉的,你就是在现场,也没权利拦着。狗肉不是独一无二的道德准绳,甚至于根本不能算是道德的准绳。假如非得把这种事上升到人性的高度,假如非得表现自己人性高尚、富有爱心,何妨在救狗爱狗之余,也关心一下周围人类的生存处境?或者,有的人根本对此毫无兴趣,甚至已经麻木,只是把对几条狗的热爱挂在嘴上,以为替代和安慰剂?

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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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安镜轩;责编:陈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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