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一半违法用地为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

中新网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
阮煜琳)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19日发布2010年度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显示,2010年中国违法违规用地总量仍然较大,部分地区和行业的违法用地还比较严重。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33万亩,其中耕地15万亩,分别占全国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45%和54.7%。

2010年开展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3.42万宗,涉及土地面积73.35万亩,其中耕地27.45万亩。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33.04万亩,其中耕地15.02万亩,分别占全国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45.05%和54.72%。交通运输项目违法用地面积33.93万亩,其中耕地15.62万亩,分别占全国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46.27%和56.89%,主要集中在公路、铁路两个行业。

部分地方政府主导的违法违规问题仍时有发生。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占基本农田,或者违规批准新设和扩大开发区违规圈占土地。如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等3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2174亩。

同时,部分地方违反土地供应政策出让土地情况比较突出。部分地方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部分地方土地利用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地区违规减免和欠征土地出让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贷款存在较大债务和金融风险,个别地区的融资规模已经超过当地财力许可。

对于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突出的现象,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1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形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单位往往倚仗是国家工程和省重点工程,缺乏依法用地的观念和意识;一些项目在整个项目的设计、科研过程中前期准备不足,仓促上马;存在制度性、程序性的问题,重点工程的项目审批制度上也有待完善。

甘藏春表示,已经在采取措施研究解决这个问题。国土资源部和铁道部、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等部门一起进行了研讨,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要求建设单位严格依法报批,各个部门都形成了共识,要坚决依法办事。要研究改革土地审批,特别是重点工程的审批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解决重点工程的违法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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