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报》周五(4月8日)发表述评论文章说,在中国“卡夫卡式的法治”下,法律和法治被荒唐地扭曲,结果是艾未未成了有罪之人,而那些为百姓寻求法律公正的人面临的危险最大。

作者认为,中国秦朝的皇帝曾尝试把法作为治理国家的手段之一,而这个传统看来对当今的中国领导人很有吸引力。

文章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声称中国是法治国家,从某种程度上讲并不错,因为中国的确有自己的法律;但是,中国特色的法治不同于普世定义的法制。法制的前提是法律 高于一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在中国,掌管政法的政治局常委没有学过法律,且明确声明自己的职责是抵御西方消极的司法概念,比如司法独立。

文章指出,共产党希望民众“遵纪守法”,而党本身却超越法律,可以把它作为工具来打压政治异己。即便是以法治贪,也是有选择性地“网开一面”。

文章说,中共当局最近已经不再满足于惩罚那些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普通百姓,而是进一步打压那些帮受害者诉诸法律的法律工作者,对那些“不听话”的律师进行拘押、骚扰和剥夺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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