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敢不敢重奖“余则成”?
三横一纵

 

据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
,在4月20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年度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针对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广东石油违规购买高档酒事件指出,在调查组最后结论出来之前,立即在全系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此事,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对超标准、超规定的行为,都要进行认真彻底的整改,树立中国石化负责任的国有企业良好形象。

傅成玉阐述了中国石化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反映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要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树立责任意识,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讲奉献。要旗帜鲜明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要求在全系统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举一反三,深刻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查工作不限领域、不限具体内容,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向总部汇报。

豪无疑问,傅成玉说得完全正确,要求完全正确。但是这些要求靠什么落实?靠谁落实。靠企业领导人自我检查、自我落实、自我监督吗、自我纠正吗?广东公司“天价酒”本在党纪、政纪禁止之列,不是照干吗?无数案例证明,自己管自己、自己监督自己是无效的,不能报有任何指望。

如果中石化真有杜绝“天价酒”的诚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重奖“余则成”,谁是“余则成”是要搞清楚的,但搞清楚了不是惩罚,而是重奖。譬如他爆料“百万酒单”,现在查实确有其事,那就奖励“余则成”百万。如此让监督者、举报者扬眉吐气,并且获得实际利益,才是对违纪违规违法者最有力的制约!中石化敢重奖“余则成”吗?

原文: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view=1&id=108847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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